洛阳市上户口最新政策
目前洛阳市已全面开放城镇户口落户条件,并建立了以实际居住地和社区集体户相结合的户籍登记制度,据了解,申请人只要在洛阳市城镇实际居住(含租房)即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
日前有关部分工作人员以展开户口清理工作,加大对无户口人员的信息排查,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或存在差错的按有关规定及时更正,依托人像比对等技术手段排查和消除重复户口等。
对于新生儿而言,只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可自愿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但前提是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对于政策外办理新生儿入户的,首先需要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洛阳新生儿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非婚生育等情况除外);
4、派出所《申请入户批示表》1张(在计生办拿);
5、婴儿入户申请表3张。
注: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对于集体户口的要到住房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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