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职工也是有生育险的,生育保险缴费金额由用人单位出,个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满足南宁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江南区、青秀区等地有产科并发症的,按规定享受生育险报销待遇。
南宁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南宁市生育险报销的标准,以顺产为例,女职工妊娠满7个月及以上的,2021年新政策报销标准由原来的一次性补贴1800元,提高到3000元。难产或多胞胎顺产的,由原来的一次性补贴2300元,提高到4000元。多胞胎难产的,由原来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提高到5000元。
南宁生育险报销项目包括分娩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据2021年南宁市生育保险新政策规定,分娩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都采用定额报销,具体生育保险报销支付标准如下表:
1.分娩医疗费用
生育项目 | 女职工支付标准 | 男职工配偶为无业支付标准 |
顺产 | 3000元 | 1500元 |
难产 | 4000元 | 2000元 |
多胞胎顺产 | 4000元 | 2000元 |
多胞胎难产 | 5000元 | 2500元 |
2.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生育项目 | 女职工支付标准 | 男职工配偶为无业支付标准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 800元 | 400元 |
怀孕满4个月流产 | 1500元 | 750元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200元 | 100元 |
取出宫内节育器 | 200元 | 100元 |
输卵管结扎手术 | 1000元 | 500元 |
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 | 1500元 | 750元 |
以上是关于南宁生育险分娩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的具体报销标准明细,很多南宁的准爸准妈们也十分关心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的问题。因此,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南宁市生育险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原则。
南宁生育险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原则
南宁生育津贴2021年最新政策,南宁生育险生育津贴报销标准提高,生孩子补贴2万元。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连续足额缴纳满12个月后,妊娠并生育可申请生育津贴补助。
生育险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也就是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夫妻双方都缴纳生育保险, 如果只有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按政策规定享受,如果只有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则女方不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但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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