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孕妇上夜班打瞌睡被强行开除,安排孕妇上夜班违不违法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东珠海一孕妇在上夜班的时候因为打瞌睡被医院解雇,并且该医院拒绝支付赔偿金,这一事件引起了大家的广泛热议。已经在该医院工作七年的当事人在怀孕期间还坚持上班,医院不仅给孕妇安排夜班而且还以其上夜班打瞌睡为由辞退了该名员工。怀孕女性作为特殊群体出现打瞌睡的情况也是身体原因所导致的,而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医院是不能够辞退怀孕、哺乳期女性的,所以该医院的行为是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下面让我们
孕妇夜班打瞌睡被辞退医院被判支付赔偿金4。8万元
小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医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8146元。医院不服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属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该医院不服判决,上诉至珠海市中院。
法院认为,医院单方解约时,要兼顾情理,考虑合理性问题。小艺的违纪行为均在夜里,并未严重影响岗位职责。小艺处于妊娠初期,属特殊的生理阶段,打瞌睡行为有其身体客观原因。珠海中院认定小艺不构成严重违纪,驳回医院上诉,医院需支付赔偿金48146元。
3月28日,据媒体报道,广东珠海中院对一起因员工打瞌睡被开除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终审判决。2019年6月,小艺被已工作7年的医院以上夜班时打瞌睡为由辞退并拒付赔偿金。医院称,小艺有4天凌晨出现睡着情况,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小艺称,打瞌睡都发生在凌晨四五点,且时间较短,正常的生理需求。
总而言之,孕妇作为特殊群体本应该受到保护,而该医院的管理是非常不合理的,甚至毫无人性可言,这种行为成为了逼退怀孕员工的一种方法,是非常不可取的。需要注意的是,医院的任何管理规定都不能够侵犯员工的基本群里和尊严,更加不能够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条款,否则就会付出不守法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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