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上户口最新政策
目前成都市开放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在各区专门设有登记通道,满足条件的家长准备对应的材料就可办理,方便快捷,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治安防范人口管理规定,新生儿落户设计到以下几种情况:
- 1父母双方都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 2一方为人才市场集体户,一方为家庭户的,新生儿如家庭户;
- 3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单位集体户的,宝宝入单位集体户;
- 4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总的来说,新生人随父或母亲登记户口,需要按照家庭户、集体户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然后根据以上的几种政策落户即可,另外对于国外出生的婴儿,只要父母一方为成都户籍居民,也可以会回国入户。
成都新生儿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一、国内出生婴儿
前置条件: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1、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3、父母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入集体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需要提供)。
二、国外出生的婴儿
前置条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
1、新生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
2、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明和翻译件;
3、本市居民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5、家长需签署中国国家声明(自愿承诺书)。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的民族身份不同,那么要额外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确定名族成份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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