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冷冻胚胎继承纠纷案,冷冻胚胎继承纠纷案当时一审的结果是判定不给予胚胎,双方家长对于审判的结果都不满意,于是提出二审,法院从伦理、情感等方面综合考虑,在二审的时候决定将胚胎判给双方老人,最后在2016年这两个家庭在国外找到了一家试管机构,帮助他们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孙子。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冷冻胚胎能不能继承?冷冻胚胎继承纠纷案后续是什么?,本文将进行介绍,不清楚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根据法律规定冷冻胚胎能继承,胚胎实际上是介于人与物之间的过渡,存在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其法律性质并没有做出规定,但是并没有将其定性为静止继承的物品,应当是属于公民其他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夫妻双方对其权利的行使应受到限制,即必须符合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并且必须以生育为目的,不能免费赠、免费免费胚胎等。
在2013年一对小夫妻通过试管技术冷冻了4枚胚胎,本来准备移植了,但是夫妻却不幸去世,家人为了延续香火,于是想向医院讨回胚胎,但是医院不允许,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这件事经过了两次审判,终于落下帷幕。
一审不归还胚胎
国家对辅助生殖技术及胚胎处置有明文规定,因此医院拒绝将胚胎归还,沈某父母遂以亲家为被告,诉至宜兴市人民法院,主张获得已故孩子、儿媳冷冻胚胎的监管权和处置权,法院审理认为实施试管过程中产生的受精胚胎,为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一样任意转让或继承,故其不能成为继承的标的,一审驳回原告诉求。
二审归还胚胎
原告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结合伦理、情感、特殊利益保护这三个方面的综合情况,对全国首例已故夫妻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原审法院判决,支持了上诉人失独老人关于获得已故孩子、儿媳冷冻胚胎的监管权和处置权的诉求。
判决的逆转也引起各方热议,有民法专家认为这是十年来全国少见的好判决,网络上也称其为“最有温度的判决书”,有教授点评认为此案是一个标志人情与伦理胜诉的典型案例。
没有医院接受冷冻胚胎
虽然说4位老人获得了胚胎的处置权,但该胚胎被冷冻在南京鼓楼医院摄氏零下196度的液氮罐里,而沈杰、刘曦均已去世,无法进行胚胎移植手术,更没有医院敢接下这个“烫手山芋”,最后只能在试管**机构的帮助下将这枚胚胎转移到了国外。
胚胎出境遇困难
在选择将这枚胚胎带出国外时,刘保君等人也颇费周折,一般来说只需国内夫妇只要办理旅游签证,就可以到国外医院提取精子、卵子,进行试管婴儿,孩子出生后再次办理旅游签证出国,去医院开具出生证明、进行亲子,但这次出入境的不是人,是4枚受精胚胎。
冷冻胚胎案结局
最后4枚胚胎移植了最具潜能的2枚,其中有一枚成功着床,胎儿孕育过程十分顺利,孩子在广州出生,沈新南夫妇和胡杏仙立刻从宜兴飞到广州,见到了这个盼了4年多的孙子,外婆胡杏仙给孩子起了个小名甜甜。她希望甜甜的到来能给他们带来甜蜜,苦尽甘来。
至此,这起全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案在情与法中落下帷幕,正如二审判决书中写的那样,沈杰、刘曦遗留的胚胎成为了双方家族的仅有载体,不仅承载着精神慰藉,更是爱思寄托的人格利益,因此法律之外更多的是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