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吉林方面考虑到现实社会中的确存在该需求、立法的精神以及吉林人口存在严重的下滑历史背景的情况下,反复推敲后才决定在相应的条例当中加进单身女性做试管生育孩子这一项目内容,即只要是满足其条件限制的妇女就可以在申请成功之后到可合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进行试管生孩子。当然这一规定虽然在发布的时候即为低调,但也在引起和很多的争议。
相信很多有了解过试管的人,都知道,目前在吉林,是有相关规定的,即是可以允许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婚或已经结婚但离婚后决定不再结婚的无子女的户籍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妇女,申请试管婴儿技术进行**。之所以能够出具这样的规定,其原因大致就如下所列:
1、在吉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原始初稿中并没有关于单身女性可申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进行**的调理,但是吉林方面考虑到现实社会确实存在此类愿望,以及立法的精神,所以精反复推敲之后,才将其满足相应规定的单身女性可做试管生育孩子的一项目加入其相关的调理。
2、据悉在2002年刚颁布其吉林单身女性可做试管条例的时候,在吉林省所在东北地区,人口出生率出现了下滑,根据1990年到2000年的数据来看,下滑数据跌破了1%,而在其条例实施之后,年平均增长率为1.07%,也就是说,增加其条例的目的,也是为了能够提升人口出生率,这样的话,也能够降低老龄化,当然有人也称,在该条例刚颁布时,有一两位单身女性是借该条例生下了自己的孩子。
吉林考虑到现代社会的需求、立法的精神以及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在经多次推敲之后,就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即满足其规定的不婚单身女性可利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进行**。这部分妇女在**成功之后的生育过程种,可以享受与婚生孩子一样的医保、产假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