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三代试管婴儿如果不再想要剩余的胚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作: 试管婴儿科普专栏 时间:2024-08-28
做完三代试管婴儿剩下的胚胎不想要了需要办哪些手续?
问题描述
我和老公一年多来一直想怀孕,但一直没能怀孕。去医院检查是因为我的输管阻塞,所以在医生的建议下决定去做三代试管婴儿。我前不久刚刚做了胚胎移植,现在已经移植成功了,但是剩下的胚胎我不太想要。所以我想知道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如需销毁剩余胚胎,且拖欠冷冻费的,患须先向医院收银员缴纳费用,然后办理胚胎销毁相关手续。 三代试管婴儿成功后,剩余的冷冻胚胎需要销毁。这就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到医院签署《放弃冻胚知情同意书》。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夫妻后即可离开。医生会将剩余的胚胎从液氮环境中取出,放置在室温下。之后,胚胎将失去活力,无法移植。
医院销毁胚胎时,双方都必须携带结婚证。 夫妻还需要携带身份证到医院亲自签署胚胎销毁同意书。不接受口头协议,否则医院无权销毁胚胎。签署同意书后,夫妇俩可以自行离开,而医护人员则将夫妇俩剩余的胚胎从液氮中取出,置于室温下。几分钟后,胚胎将变得不活跃,整个破坏过程完成。
进行中三代试管婴儿,患可以冷冻保存多余的胚胎,但这期间储存冷冻胚胎的成本并不低。一年一根管的费用约为2000-3000元。对于不再需要生育的患,可以毁掉胚胎或直接毁掉。如果销毁剩余的胚胎,则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夫妻,因为胚胎属于双方夫妻。建议大家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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