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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同性恋从何而来?

http://www.qm120.com2008-04-17 11:50:22 来源:全民健康网

关键字:女同性恋

三、民间妇女的汉、唐以后开始

    如果说,宫廷女性、女尼、女冠等由于接触男性的机会少,因而以搞作为一种性宣泄,那么这实际上是受了**两往的限制,性恋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就是现代性科学所谓“境遇性”,如果环境允许她们和男性广泛接触,她们还会“从良”、“还俗”、“择偶而嫁”的。
  
可是有些民间妇女的,是受心理变化、传统风俗的影响,完全是自愿而为之,这种就稳固得多了。

    例如,正如明、清的男风盛行一样,广东顺德也有许多蚕女不嫁,愿终生为处女的风俗。她们被称为“老姑婆”,同住一起,居住的地方叫“姑婆屋”。由于传统上养蚕丝之地被视为圣洁之所,男子是不可进入的,因而“姑婆屋”也不准男子进入。这些蚕女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

    她们结盟的仪式称为“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嫁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男家可以索取与要求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就由那对结拜姐妹共同负担。

     清代梁绍壬所著的《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四《金兰会》中还有这样的记载:

    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姐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如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风稍戢矣。

    以上是说有些女子虽然勉强“出嫁”,但是事实上和丈夫没有发生关系,而主要是同性相恋。有个官吏以行政命令这种风俗,其真正效果是值得怀疑的。世界上有许多事情不是仅靠强迫命令、行政处罚就能解决的。

    《清稗类钞》中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上海有所谓“磨镜党”的组织,这是一个性恋的团体,该书第三十八卷《洪奶奶与妇女昵》云:

    沪妓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庆里,为上海八怪之一……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两女相爱,较**之狎昵为甚;因妒而争之事时有之,且或以性命相博,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

    有妓曰金赛玉者,适人矣,与洪有同病,遂挟巨资出,易姓曰陈,居九江里,与洪衡宇相望,为洪所惑,尽丧其资斧,几不能自存,洪之服御奢靡,挥霍甚豪,固皆取给于所欢之妇女,而得于洪者尤多也。

    与洪昵者,初仅为北里中人,久之而巨室之妾女,亦纷纷入其党,自是而即视男子为厌物矣。

    从以上这篇论述中可以看到,性恋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在当时号称“十里洋场”的上海,性恋者似乎还有相当大的力量。

    与男风相同,性恋也是古代小说、尤其是性小说的内容之一。这是因为,小说是反映现实生活的,而性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例如明代兰陵笑笑生的《》与同朝耀亢所著的《隔帘花影》都不仅有性恋的叙述,而且后者还有女子鞭打女子,直至身浴血花又剪去头发而感到性满足的描写,这是性恋加上“狂”了。此外,明末清初李渔所著《怜香伴》中的雀笺云和曹语花、清代曹雪芹《红楼梦》中的蔷官和薇官、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和范十一娘,都是对性恋的描写。

    从古代形形看来,其原因和表现是十分复杂的。许多王公贵族、达商富贾的,大部分算不上什么“恋”,而是一种,他们对异性玩弄腻了,就去玩弄同性;有一些人的,是十足的性变态;而多数人的,则出自一些心理的变化、民俗与环境的影响,他们是真正的“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感情和生活方式并不是什么罪过——对古代这形形一概斥之为“”、“秽行”、“变态”是错误的,当然,如果一概加以肯定也不对。察古是为了知今,我们研究古代的是为了说明,社会上的这一性现象具有很远的历史源流,它的原因复杂,有些成因(如统治阶级的与性压迫)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成因现代和古代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对我们研究与认识现代社会中的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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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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