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
http://www.qm120.com2008-12-17 10:55:39 来源:全民健康网
以下女性不适合服用避孕药:
各种重大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肝炎、肾炎、恶性肿瘤、糖尿病患者等。
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
妇科肿瘤患者。
哺乳期妇女。 编辑推荐:避孕药与什么相克
年龄大于45岁者
精神病患者
有吸烟嗜好的妇女。
服用避孕药应注意的问题
1、服用各种避孕药必须养成准确、按时、按量服用的良好习惯,不可随意改变或延长服药时间。不要漏服、迟服,发现漏服应于次日补服,否则易造成不规则出血或避孕失败。
2、避孕药应妥善保存,避免小儿误服。药片如果受潮、溶化或糖衣层磨损、压碎时,都不要服用,以免影响避孕效果或造成阴道出血。
3、长期避孕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服药期限通常短效药6--7年,长效药3--4年为宜。探新避孕药每年不超过2次。可与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 编辑推荐:避孕药 个性化选择全攻略
4、凡患急、慢性肝炎,肾炎、肿瘤,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严重高血压患者,均不可服用。
5、产后半年内,哺乳期或年龄在45岁以上的妇女不宜服用。
6、服药期间受孕应中止妊娠。要求生育时应停药半年后再孕,以防生育畸形胎。
本文来源:全民健康网 编辑:wu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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