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程序不变
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告〉》(2013年第6号)的精神,我省自2014年元旦起统一更换使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不变,由正页、副页和存根3部分组成,为了便于打印版式由横版变成了竖版,加强了防伪功能,并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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