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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门诊抗菌药处方不得超20%

  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减少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确保医疗安全。市卫生局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今起市卫生局将对本市所有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每月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将全院通报,对严重违反规定者追究责任。

  限制

  三级医院 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

  本市将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注射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注射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目录要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患者 住院患者抗菌药使用率不超60%

  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预防用药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住院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患者病原学检查比例不低于30%。

  医疗机构组织感染(督导专家)、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月对25%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处方、医嘱进行点评。点评结果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前10名的医师全院通报。

  管理

  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

  此次专项整治要求本市各医疗机构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及技术支撑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督导专家)、微生物检验专业人员和临床药师,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负责人被定位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第一负责人。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和医师药师的资质管理。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执业医师和药师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本市还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监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病原微生物在本区域、医疗机构的流行趋势,定期公布、分析相关指标及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分析及公布医疗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结果,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或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及时采取有效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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