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立法保障医生权益遭反问:谁保障患者权益
委员反问:谁保障患者权益?
“医闹”已到了 必须根治的地步!
昨天下午,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等一行来到医药卫生界参加联组讨论。全国政协委员、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第四个发言,她说从没有听说哪个国家的医生,像中国这样挨打,甚至丢掉性命。她建议国家出台《医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保障医院和医护人员的权益。
“医生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最后却命丧于此。‘医闹’的确到了必须根治的地步。”凌锋还举了几个血淋淋的例子。她表示,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特殊场所,少数患者家属在医院内挂横幅、“招魂”甚至行凶,严重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而公安人员根据现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有双方发生身体冲突时方才出面处理。她建议制定《医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从上游说,第三方调解机构是“疏”;从下游说,《医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堵”,一疏一堵才能将医患纠纷引向正确的解决道路。
昨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联组讨论,医药卫生界讨论得异常火热。有委员鉴于医闹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甚至威胁医护人员生命安全,建议出台《医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保障医院和医护人员的权益。冯世良委员当即反驳:“那谁来为患者立法,保障患者的利益?你献身医学事业的第一天,就应该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心态……”由此,一场味十足的争论开始了。山东商报—山东新闻网记者 杨芳
患者的权益
应该由谁来保障?
“我承认现在医闹现象很不好,可是你要求立法保护医院和医生的利益,那么,患者的利益谁来保护?”凌锋委员的话说完不久,来自辽宁的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糖尿病专家委员会委员冯世良,就抢过了话筒。
“我想问问现在的医生,如果这个病人你没有抢救过来,你会对家属说:对不起,我尽力了;一个病人,你出现了误诊,你会如实对家属说,对不起,是我的失误吗?很多失误,我们都是内部分析病案化解了,可是病人家属并不知情……”
“再说一些医生的行为。去年快过年了,某三甲医院的科主任在一大酒店里开了10桌宴请朋友,每人还有1000元的费用,礼品随便拿,他一分钱没掏;十五六万啊……都是药商赞助的!”
“都说医闹闹医院,可是对于医院和患者来说,不是一个森林、一个小草?另外我们就一点委屈都受不了?”“有些过度检查、大处方,你能撇清说就是没有红包和回扣?……”
- 2011-03-08委员建议立法保障医生权益遭反问:谁保障患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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