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批省级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建立
本报讯 (记者许锐钗)福建省卫生厅近日下发《关于建立首批省级卫生应急培训基地的通知》,决定在省立医院(省急救中心)、省疾控中心和省职控中心分别建立省紧急医学救援培训基地、省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培训基地和省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卫生应急培训基地,以规范人员培训、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据悉,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认定有效周期为3年,省卫生厅将对其管理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 2010-12-15福建首批省级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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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许锐钗)福建省卫生厅近日下发《关于建立首批省级卫生应急培训基地的通知》,决定在省立医院(省急救中心)、省疾控中心和省职控中心分别建立省紧急医学救援培训基地、省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培训基地和省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卫生应急培训基地,以规范人员培训、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据悉,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认定有效周期为3年,省卫生厅将对其管理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