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紫外线灯灼伤皮肤和眼睛
本月初在重庆一高等专科学校,有39名女生在实验室上课时,被紫外线灯灼伤皮肤和眼睛;西安市某英语培训学校因误开了教室的紫外线灯,致30多名学生被灼伤。今年,在渭南市的学校和医院,也有类似事情发生。
为了预防此类本可避免的辐射危害再次出现,记者专程走访了渭南市市级医院的几位医疗专家。
皮肤:红斑反应 瘙痒疼痛
渭南市皮肤科学会主任委员卢勇田教授告诉记者,我们生活中常说的紫外线灯,就是指波长为180~290nm(纳米,即毫微米)的短波紫外线(UVC)发射器,它对细菌、病毒的生长繁殖有明显的抑制和杀灭作用。人们如果不慎且较长时间地接触UVC辐射后,则可引起皮肤和眼睛的病变。当皮肤遭受UVC照射后,其大部分为表皮内角质层反射和吸收,仅小部分穿透到表皮内棘细胞层。临床表现为暴露部位(面、颈、胸上部“V”形区、前臂伸侧、手背等处)的“红斑反应”,一般于2~6小时出现皮损,至24小时后达到高峰。皮疹常呈单一型损害为主,为境界清楚的红斑和肿胀性红斑,伴有程度不同的瘙痒和灼痛。一般经对症处理后1~2天逐渐消退,或遗留脱屑和暂时性色素沉着,重症患者恢复约需1周。由于损害波及表皮浅层,且病程短暂,经过徐缓,一般愈后良好,但近年来有遭受紫外线灯辐射导致皮肤癌的报道。
眼睛:剧痛畏光 流泪痉挛
据渭南市中心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张进军介绍,人的眼睛若暴露在紫外线灯光下3分钟以上,就可能超过人体安全界限。直接照射15分钟后,就会使角膜、结膜损伤导致电光性角膜、结膜炎。一般来说,受照射的当时可能无症状,经过30分钟至24小时(平均6~8小时)后发病,患者自觉有异物感,出现双眼剧烈疼痛、畏光、流泪、睁不开眼或痉挛等症状,查体可见眼睑水肿结膜充血瞳孔缩小、角膜上皮呈点状糜烂脱落、荧光素染色角膜表层有细点状着色等体征。一般经过24~48小时后,以上症状和体征可自行消失,不留任何痕迹;个别重症患者经过对症治疗,亦可获得痊愈之效。
防治:中西结合 安全使用
对于皮肤病变,渭南市皮肤科学会副主任委员、渭南市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马祝高主张以消炎、止痛、安抚为原则,可外用炉甘石洗剂、皮质霜剂、消炎痛溶液或笨唑卡固霜剂等,全身治疗可口服抗组胺药物、镇痛剂,重症患者可短程应用皮质。对于眼部病变,渭南市第二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徐兆宏认为应以止痛和防治感染为主,局部剧痛者可滴地卡固溶液,每天2~3次,但不宜多用;亦可针刺合谷、凤池、晴明等穴位以止痛。另外,冷敷或滴以人乳或牛奶可减轻症状,为预防局部感染可滴用磺胺或抗生素眼药水。
为了预防和避免误被UVC辐射,渭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高级工程师王安林建议:宜在固定的UVC灯管及开关处粘贴明示及警示标志,告知危险后果;移动的UVC灯管在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关闭电源,立即推离现场,以免引起不良后患。他特别强调,UVC是一把双刃剑,它既造福人类,但又暗藏隐患,故必须准确地把握性能,合理地安全使用。本报记者 孙建奎 通讯员 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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