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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处房产 亲生母亲送女儿进精神康复中心

 

女儿朱金红

母亲唐美兰

  □据扬子晚报报道

  女儿被亲生母亲以“精神有病”为由送进了精神病院,试图逃离时,写下求救信和遗书,其中提到母亲这么做的原因可能是为了获得自己手中三套总价数百万元的房产所有权。如此骇人听闻的事件,不是文学作品里的虚构,而是发生在南通的真实事件——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播出《一份来自精神病院的求救信》专题节目,在全国引起轩然。面对镜头,女儿朱金红的朋友、同学、同事和律师,以大量证据直指“罪恶”和“冤屈”的客观存在;母亲唐美兰,则在哭着咬定女儿有病的同时,公开表示 “只要女儿把房产交给她,就接她出院,否则就是没有好透”。而作为当事人的朱金红,始终没有出现在电视里,为她“治疗”的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强硬地拒绝了央视同行探视的要求。

  清官难断的家务纠纷?丧心病狂的谋财害女?还是另有隐情?记者直扑南通。


  同一事件的2种版本

  律师、大伯和朋友们的讲述

  以下文字,完全是记者根据连日来采访朱金红律师沈如云、大伯朱颂林和她的同学、同事、朋友们时的一些记录整理而成(有录音、笔记和相关者文字材料为证)。讲述者众多,但内容指向几乎一致且互为验证,他们勾勒出的,或可视作朱金红事件全程的一个版本。

  朱金红,女,1968年12月生,江苏省南通市三余镇人,南京大学经贸日语系毕业。 2000年9月赴日本结婚、生子,后一直侨居日本,为日本永久居住民。 2007年,因受经济危机影响失业回国后,朱金红准备收回原先由其母唐美兰代为经营的北京、上海、南通三处房产,价值约600余万元。

  2008年12月和2009年5月,彼时分别租住在南通北郭新村和在北京处理房产事宜的朱金红,两次遭遇有唐美兰携姐姐、姐夫以及陌子等人参与的疑似“绑架”,两次事件都惊动了当地110,唐美兰对出勤民警宣称女儿有病,必须送到医院看病,而无视劝阻。所幸,在热心人士的帮助下,朱金红两次都得以逃脱。

  今年3月5日,从日本回国的朱金红第三次在南通遭遇娘家人的疑似“绑架”,并在3月8日被强行送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至今已逾半年。且在朱入院次日,唐美兰就向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朱金红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期将其名下所有财产交由她打理。此案历经波折,最后不但在司法鉴定环节没有结果,更因唐美兰等人中途退庭而以撤诉处理。

  入院后,朱金红多次找机会向朋友、同学求救,并委托他们找到了之前有过接触的上海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南通分所沈如云律师,请求法律援助。

  时隔多日,事件随着热心人士疾呼、发帖而渐渐引起各方关注。“放人”的声音四起,有关部门甚至就如何放人问题多次召开由人大、政法委、法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

  最新的进展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一边继续做唐和朱的说服工作,希望最后结果仍能按照所谓“常规”进行;一边勉强同意相关部门8月25日协调会上所决定的,由朱的同学朋友,在签订了一系列承诺书后接朱出院。但由于还要“完善治疗过程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至今迟迟未定。


  母亲唐美兰的讲述

  当然,对于上述的这个版本,事情的另一当事人唐美兰有自己的说法。

  在《经济与法》节目里,唐美兰表示,“哪一个亲没病舍得说她有病?我最光彩最荣耀的是我这个小女儿,没想到我女儿对我竟然这样,我跟谁讲啊,讲的清楚啊?”她说,朱金红确实患有精神疾病,而得病的直接原因,可能是2005年在广东遭遇了一次抢劫,当时,朱金红的日本丈夫被派往中国工作,朱金红则随他在广东生活,“3月份被抢劫的,9月份就得病了,他说那个男的外面还有呢,丈夫要药死她,晚上睡觉,就觉得丈夫天天给她打毒针。 ”

  尽管是这样的情况,但唐美兰却说女儿没有意识到她自己有病,外人也很难从表面上看出来。 “她就是妄想精神分裂症,你看是一时看不出来有这个病的。”这样的情况断断续续,后来朱金红还是与日本丈夫离了婚。至于女儿说唐美兰几次强行带走她,也是朱金红怀疑自己的母亲要陷害她。唐美兰说,女儿离婚后行踪不定,做母亲的担心她出意外,就想带她到医院治疗。

  电视画面里,这个73岁的干瘦老太极具爆发力。她声音洪亮,喜欢在说话时不停挥舞双手;她说起女儿的“病情”时常会突然老泪纵横;她认为所有认为女儿没病的人都是居心不良,“想图谋财产”;她提起过法律,说如果女儿真没病,自己就是在犯法;她的爆发力在说到女儿房产问题时达到,“如果不写委托书,就是病没好透,我是不可能把她接回来的。”这一时刻被央视镜头完整记录……

  这是个怎样的母亲?

  与唐美兰打交道是在9月11日下午,记者费尽周折拨通了她三余镇家中的电话,向她道明了身份。 “记者啊,我不需要记者。中央台的记者骗了我,电视里全是胡说八道,我要去北京告他们……”然后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而两秒钟之后,她的语调又恢复平静,“你说你是哪里的记者?南京的?噢,那可以的。 ”又是两秒钟之后,“你几个人来的?要我认识的人带过来,不然不见你。有证件?现在证件全是假的。”记者一番苦口婆心劝说之后,“好吧,那你来吧,我的地址在……”。

  记者来到唐美兰家门前,邻居老人把记者拉到稍远一点的地方、压低声音欲言又止……这几乎成了听到“唐美兰”这个名字后,所有受访者的一致反应。

  “她和我们不是一路的。 ”一名老人说,唐美兰嫁到村里几十年,和周围邻居关系很不好,基本上很少有人和她往来。 “喜欢占人便宜,人家还不敢惹她。吵闹起来,没人能搞过她。”另一位女性邻居表示,“我们平时看到她绕着走”。据她表述,唐在三余是出名的凶悍,骂、哭、打滚、跳粪坑和大河这几个绝招让她在大多数战役中所向披靡。而占便宜几乎已经成了此人生活的一部分,曾经创造过自己在人家门外摔断手指,却以被这家人打伤为名上诉法院,最后成功得到3000多元赔偿的骄人战绩。

  当记者准备离开团结新村时,两位老者悄悄地追上记者,言语恳切地说:“你们一定要救救这个孩子,让她早点从医院出来,她太可怜了……”


  朱金红求救信、遗嘱节选:

  ■出其不意,我被塞入汽车中架到第四人民医院,办完手续后押我进了房间。我入院第二天才听说刘医生是我的主治医生,入院当天根本没有和刘医生见面,这违反了正常的看病程序……

  ■我在这里要吃两种以上的精神病药物,吃得我一个正常人感到全身酥软无力(药里含有大量镇定剂类物质),如果我说不吃,就有10几个护士和护工围着我,拿出绳子想绑我吃“电针”,他们还说“电完还得吃”,所以我不得不吃……

  ■我郑重请求卫生局领导救救我,让我早些出院。特别注明,我不愿回到我母那边,我要尽早回到日本……

  ■我如果在精神病院有什么不测,我愿意把我的三套房产交给当地慈善机构,用于资助需要帮助的人群。此遗嘱是我真实意思的表示,特指定我大伯朱颂林及沈如云律师和杨晓晓(朱金红同学,记者注)为我遗嘱的执行人……

  4个疑问

  直到今天,朱金红事件所能为公众所知的部分,让大多数人在义愤填膺的同时,更疑窦丛生。

  1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

  这是整个朱金红事件的症结所在,也是当事双方的矛盾核心。

  朱金红曾经的同学兼同事晓彤(化名)告诉记者,朱的精神状况包括思维能力绝无问题。在晓彤眼中,朱金红是一个聪明勤奋的同学。 2007年年底的某一天,唐美兰突然找到晓彤,告诉她朱金红得了精神病,这让她无比震惊。

  上海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南通分所律师沈如云第一次接触朱金红是在2008年,沈告诉记者,当时朱通过一个朋友找到她,咨询一些与房产相关的问题,得到解答后再无联系。 2009年,在日本的朱金红通过网络联系上沈如云,告知她自己被娘家人诬陷为“神经病”,希望得到法律援助,今年5月份,被关在精神病院的朱再次通过朋友找到沈,希望能为自己打官司。 5月5日,沈第一次见到了朱金红,对方的敏捷思维和谈吐气质让她无法相信这会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

  朱金红的大伯、76岁老人朱颂林昨天晚上在电话里对记者泣不成声,这个读完大学就留在哈尔滨工作生活的老工程师,言语中流露出对朱金红这个“最争气侄女”的怜爱。老人说,“求求你们,救救金红吧”。


  2 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

  当今年3月9日,唐美兰迫不及待把女儿告上法庭,希望能判定其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改由她获得所有财产处置权。朱金红和她的律师沈如云也在焦急地等待着结果。

  然而,就在事实越来越指向“朱金红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据不足”时,唐美兰和其律师在庭审中强行退庭。

  然后,在唐美兰没有提出撤诉的书面申请而整个案件审理程序完整的前提下,法院还是以撤诉了结了此案。

  3 凭什么对朱“强制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应当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根据该条文,在不存在任何证据表明朱金红行为已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且无任何法定程序认定朱金红有精神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情况下,对其实行先强制治疗后认定的程序,及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4 为什么迟迟不能出院?

  昨天,南通四院院长张兵坚持认为,当时收治朱金红时,确认其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后,才收进医院治疗的。张兵告诉记者,现在最大的障碍就是其母亲唐美兰不愿接女儿出院。

  “抛开朱金红是否有过精神病这个争议话题不谈,但她现在已经有了出院条件,这一点很明确。那凭什么因为一个行业的常规,因为一个法律的真空地带,就可以置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于不顾?凭什么因为唐美兰意图明显,态度简单粗暴的所谓坚持,就可以任由一条生命在精神病院的大门内凋零?”这是所有关心朱金红命运的人共同的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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