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紫绮逼迫数百妇女卖淫 获利上亿元
制图/王凌燕
重庆晚报供稿
重庆消息日前,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对组织、强迫数百名妇女的王紫绮等30人涉黑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罪、强迫罪、协助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等九项罪名,向市五中院依法提起公诉。
组织获利上亿元
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1994年以来,王紫绮与其妹王婉宁(另案处理)以开设美容院、茶楼、宾馆为掩护,纠集陶铭古等人,先后在市内多个地方开设了包括“亮点”在内的9个场所,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绮、王婉宁为组织、领导者,以陶铭古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分工明确,结构严密,成员固定,通过组织、强迫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仅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该组织就非法聚敛钱财共计1亿余元。
强迫致19人伤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该组织及其成员手段残忍,先后以招工为名,在劳务市场诱骗数百名妇女至场所,采取引诱、威逼、殴打、非法拘禁等手段,进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和经济控制,强迫被骗妇女,共造成19人轻重伤的严重后果。
王紫绮还通过贿赂手段拉拢腐蚀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为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非法保护,致使该组织多个场所的活动得以长期存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亮点”保护伞是陈涛
此前坊间曾传闻,文强遥控重庆最情场所“亮点”。去年11月,又传出消息称,“亮点”女老板王紫绮是文强的二奶。
今年2月2日文强受审时,揭示的“亮点”保护伞却不是文强,而是与文强一同受审的陈涛。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陈涛先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的便利,为王紫绮的“亮点”茶楼、颢懿哉茶楼提供非法保护,纵容该团伙组织、强迫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文强案庭审的第4天晚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王紫绮的口供。她称,为了获得陈涛的保护,2005年2月至2008年9月,陈涛先后8次收受她所送的1.9万元。除送钱外,陈涛还曾打电话让她提供,陈涛对此当庭予以否认。
王紫绮的口供还称,陈涛不仅让自己,还曾帮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要过。对此,陈涛同样予以否认。他解释:2007年春节,他和王紫绮一起吃饭,当时王紫绮带来一高一矮两个女孩,介绍说两人都是“亮点”茶楼的。饭后,几人一起去唱歌,在歌厅遇见了黄代强。后来有一天,他接到了黄代强的电话,说他正在和文强一起唱歌,让他帮忙把那个高个子女孩叫出来耍。陈涛辩称,他当时并不知道高个子女孩就是。
王紫绮供述,2008年,陈涛曾对她提示,现在上面查得凶,对“亮点”的举报很多,让她们收敛一点。对此,陈涛当庭表示“没有这事”。
据悉,陈涛被控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3项罪名。
(罗玺王明莫雪庆)
- 2010-08-12王紫绮逼迫数百妇女卖淫 获利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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