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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颁禁“香”令 涉25种食品

  食品安全日益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重视。上周,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列出25种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包括纯乳、食糖、大米、蜂蜜和新鲜水果、蔬菜等。

  其中纯乳和婴儿配方食品的“加香”问题成为业界关注焦点,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等专业名词进入消费者视野。与此同时,香精香料这种上游行业也如功能糖一样,随着下游产品知识的普及开始为大众所了解,鸟瞰这一约300亿的市场,赫然发现,中国早已是世界上最大的天然香精香料生产国。

  第21号文允许添加三种香精香料

  卫生部上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颇耐人寻味,细数其中25种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包括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无水黄油和无水乳脂、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冷冻蔬菜、新鲜食用菌和藻类、冷冻食用菌和藻类、原粮、大米、自发粉、饺子粉、杂粮粉、食用淀粉、生鲜肉、鲜水产品、鲜蛋、食糖、蜂蜜、盐及代盐制品、婴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幼儿配方食品(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包装饮用水。

  蔬菜、大米、淀粉、鸡蛋甚至饮用水都“加香”,真可谓让人瞠目结舌。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指出,这一名单是根据澳大利亚等国规定,结合中国实际有选择性地规定的。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虽然其中不少产品“加香”情况是第一次听说,但理论上说,凡是列在名单上的产品,应是已有较严重的“加香”情况,只是并不为外界所知而已。“有些可能是喂食了加了香精的饲料,或者是用混有香精的液体浸泡,以提高食物的外表或口感。”

  其中特别引人瞩目的则是纯乳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加香”问题,记者随机走访超市发现,除了1阶段外的大部分婴儿奶粉都含有香精香料,乙基香兰素均列在多美滋和惠氏的产品中,而雅培喜康力、小安素和美赞臣等香草口味的产品则多有草香味食用香料。

  按照惠氏方面的说法,卫生部2008年第21号公告显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 g/100m l、5m g/100m l。而《征求意见稿》中“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的说法即是针对这一情况,应有豁免权。而雅培声明称,《征求意见稿》在9月6日前是反馈意见征集阶段,该规定正式公布和实施时间尚未确定,同样强调其产品符合第21号公告。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有可能代替并覆盖21号公告,因为香精香料本就没有营养作用,食用过多添加物将有健康隐患,“且如果每家都被禁止添加,也就不存在是否需要靠香精香料带出诱人口感的问题,大家再度回到同样的竞争平台上。”资深乳业专家王丁棉则认为,一句“法规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造成了灰色地带,会向卫生部上书建议对此清晰列明。


  香精香料产业或达300亿

  “我国食品添加剂主要分为22类,而食用香精香料往往被列为食品添加剂中的第23类。这一条例对该行业的销售并不会产生大的影响,目前我国食用香精香料的应用范围较广,包括饮料冷饮、烘烤食品、休闲食品、肉类加工食品、复合调味料等等,此次公布的25种食品主要集中于食品原辅料,应该量不会很大。”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表示。

  按照中投顾问发布的报告,全球香料品种约有6000种,2007年世界香料总销售额达198亿美元。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天然香精香料生产国,也是香精香料的消费大国。2009年1-11月,中国香料、香精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累计产品销售收入2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3%,累计利润总额3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79%。由此计算,整个年度的销售约在300亿左右。

  记者了解到,食用香料可分成饮料、咸味食品、乳品和其它食品四大类。由于快消品上市存活率或低至20%,如何使一种新产品成功,香料绝对是其中关键因素之一。由于食用香料的种类占所有食品添加剂的2/3,大多数的食品公司必须依赖香料公司的服务,即使是具有机密性的新产品开发,有时也需要香料公司专业人员的参与。

  “目前国外品牌占据高端市场,国有企业占据中高端市场,而民营企业占据中低端市场。”周思然告诉记者。排名世界前十位的香精香料企业,如奇华顿、国际香料、芬美意等在中国均有投资;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仍是中国香精香料市场的主体,仅孔雀、百花、西湖三家国有企业的产量已超过食用香精香料市场的1/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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