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号贩子已称霸一方 收“保护费”将被严惩
8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市卫生局,就维护医院秩序,依法打击“号贩子”、“”专项行动,发布联合通告。通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五类违法情况,称霸一方的号贩子将被重点打击。
同时,通告中称,对争夺地盘、聚集斗殴,或有称霸一方,以收取“保护费”等方式向他人索取财物、攫取非法利益,以威胁、要挟手段勒索他人财物的“”、“号贩子”团伙,警方将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予以铲除。
警方称,只要出现通告中明确的五种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责任,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将给予劳动教养处罚。
患者如发现“”、“号贩子”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类被严惩行为
1.倒卖医院挂号凭证,雇佣他人倒卖医院挂号凭证。
2.贩卖医院门诊挂号排位号,或以营利为目的,雇佣他人占位获取位号,扰乱医院正常挂号秩序。
3.聚众在医院招揽粘活、抢地排队、围堵挂号窗口,扰乱医院正常挂号秩序。
4.以介绍就医为名招揽粘活,拒不服从医院工作人员劝阻、管理,扰乱医院正常秩序。
5.扰乱医院正常秩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医疗设备。
- 2010-08-30医院号贩子已称霸一方 收“保护费”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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