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洗钱 “黑嘴”汪建中案昨日开庭
我国首例由操纵证券市场引发的“洗钱案”昨天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股市“黑嘴”汪建中的两个哥哥和前妻的弟弟等三位亲属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因帮助汪建中掩饰、隐瞒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所得3.85亿余元,被检方以涉嫌洗钱罪起诉。因被告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未当庭宣判。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聘请的五位辩护律师以及家人均出庭。三名被告人坚称,只知道帮汪建中转钱违规,顶多被罚点钱,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触犯刑法。
对于此次洗钱事件的起因,汪建中的两个哥哥汪建华和汪谦益回忆,2008年6月份,汪建中回到合肥,找到他们二人和汪建祥(音,汪建中另外一个哥哥)。汪建中告诉三位哥哥,证监会冻结了自己1.6亿元的资金,他感觉很害怕,随即弟兄四人便开始商议如何化解这次风险。这次见面汪建中给了汪谦益一张银行卡,叫汪谦益等人帮着处理一些资金,并告诉他们“这样虽然是违规操作,但顶多就是罚点款。”由于汪建华、汪谦益兄弟只有初中文化,对金融及法律知识并不了解,因此听信了弟弟的话,决定帮着弟弟渡过难关。
据合肥当地媒体报道,三名被告在庭审中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认可,但对具体的转账方式等提出异议。
汪家两兄弟辩称,在听朋友告知这些转账、提现违法之后,他们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比公安机关传讯的日期早两天,因此应当属从轻处理情节。另外,汪家弟兄二人对“洗钱”过程中不同分工有分歧,汪建华称自己没有去柜台办理过业务,只是在车上等待并负责搬运现金,但汪谦益并不认可大哥的说法。
公诉书显示,2008年5月27日,证监会对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汪建中(另案处理)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立案调查,汪建中因害怕证监会冻结其更多财产,指使被告人汪建华、汪谦益(汪建中的两个哥哥)帮助其转移资金。2008年6月,二被告人在明知资金系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的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受汪建中的安排为其提供资金账户,通过转账等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其中汪建华转移1.08余亿元资金、汪谦益转移1.05余亿元资金。
在二被告人完成涉案资金的转移后,2008年7月至8月,被告人赵志宏(前妻弟弟)又受汪建中的指派继续分流资金。2008年9月,在得知证监会拟对汪建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被告人赵志宏按照汪建中的指示,亲自或安排他人直接取现1.72余亿元。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汪建中及北京首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5亿、罚款1.25亿的行政处罚决定。
- 2010-07-23股市洗钱 “黑嘴”汪建中案昨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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