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实施“人才强卫”战略
健康报讯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发改委、财政等6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缓解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两头缺”的问题。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自治区每千人口要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84人,蒙中医执业(助理)医师0.8人,注册护士3.59人。旗(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拥有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和预防专业技术人员达到80%,苏木(乡镇)卫生院拥有大专以上卫生人员达到50%以上,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水平达到70%以上。
该自治区将全面实施为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到2011年,为每个苏木(乡镇)卫生院至少招聘1名执业医师。加强农牧区卫生人员在职在岗培训,对苏木(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人员每5年进行一次全员岗位培训,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对嘎查(村)卫生室人员每年培训一次,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用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依据。
该自治区还将通过“草原英才”工程,实行特殊优惠政策,鼓励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卫生人才。到2020年,全自治区三级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少于50名。全面实施医学领先学科和学科带头人工程,带动学科人才梯队建设。
- 2010-06-22内蒙古实施“人才强卫”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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