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宁波解法实施2年 10医务人员受处罚
中国宁波网讯 虽然医务人员工作十分苦累,但如果因为不负责任而造成医疗事故,同样要受处罚。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医疗事故“宁波解法”工作会上获悉,在“宁波解法”实施两年时间里,我市共有10名医务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据介绍,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多部门协作、第三方介入”为主要特色的“宁波解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不仅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国家卫生部和司法部还在我市召开了全国推进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现场会。截至今年2月底,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和各级人民调解机构共受理医疗纠纷1322起,已协商调处终结1020起,协议赔付金额3159.52万元。
“宁波解法”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会得到切实维护,不会因为患者发生纠纷后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就得不到有效保障。两年来,116起院方报告无责任的医疗纠纷,经过理赔处理机构和医调委工作人员反复调查和组织专家论证,找出了院方存在的过失,并及时给予患方相应的赔偿。还对责任程度较大的当事医务人员加大了经济和行政处罚力度。据统计,两年来,全市共有3名医务人员因严重违反技术操作规范被解聘或辞退,有7名医务人员因在医疗纠纷中承担主要责任被高职低聘、行政警告或免职,起到了明显的警示作用。
市卫生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医疗事故处置“宁波解法”几乎覆盖了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原来的“大闹多赔、小闹小赔”的“医闹”现象已经不能够解决问题,医患双方发生纠纷都需要通过正规的理赔途径。这样不仅自己的利益得到有效保证,而一些不负责的医务人员同样能受到严厉的处罚。
因此,有关人士呼吁,患者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千万不要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一定要坚持走司法途径。如果是医院医务人员的错,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定医务人员确有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并负有完全责任,可按《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并予以解聘或辞退,而患者也会得到应有的赔偿。
- 2010-06-12医疗事故宁波解法实施2年 10医务人员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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