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投1亿元建“国标”卫生所
本报讯 (记者许锐钗)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所建设的意见》,决定在未来两年内,由省财政投入1.08亿元,建设近万个村卫生所,使每一个建制村都有一个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的卫生所。福建省规定,村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至少有一名合格村医。
该《意见》提出,福建将在原已改造建设200个示范性村卫生所的基础上,2011年、2012年全省分别再安排4900个、4850个,共计9750个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全省每个建制村至少拥有一个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的村卫生所;到2015年年底,全省村卫生所设施、设备配备要达到国家标准。
福建提出,到2012年年底,力争全省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拥有一名经过规范培训、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乡村医生;到2015年年底,力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比例提高到20%。
- 2010-12-30福建拟投1亿元建“国标”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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