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126种乙类药品取消自付比例
昨天,(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从下月起,126种乙类药品将列入甲类目录,医保参保人员报销这126种药品时,不需再另外付费。
从 4月1日起,我市将126种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全部调整为零,纳入甲类目录。包括头孢克洛、洛美沙星等71种西药;黄芪颗粒、复方益肝灵片等55种中成药。其中3种药品从原自付比例20%下调为零;123种药品从原自付比例10%下调为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也将参照调整后的药品支付比例执行。
医保中心专家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医保参保人员在使用乙类药品时,必须先行自付一定的比例后,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而甲类药品则无需另外付费,直接按医保规定报销。取消自付比例并不代表参保患者不用掏一分钱。比如黄芪颗粒,患者原本需先付 20%的药费,其余部分再根据医保政策按比例报销,而现在,这20%的药费则可以省去。(记者 顾雯)
- 2010-03-29南京市126种乙类药品取消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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