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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在碑林、莲湖、新城参保者可选300医院

  从10月1日起,西安市参加城三区(碑林、莲湖、新城)医保的参保者将可到所有西安市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看病、购药了。到明年年底,西安市全市将全面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实行同城同待遇。

  不用换发医保本和医保卡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吴建东说,在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前,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和各区县医保在政策、缴费比例、报销方面都不太一样,有些县报销比例比市本级低不少,实行市级统筹后,全市所有参保的城镇职工将实行一个政策,报销比例标准都一样。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在市级统筹后,各区县医保办发放的城镇职工医保专用病历(简称“医保本”)和医保IC卡继续使用,全市不再统一换发新的医保本;职工个人将医保本遗失或使用完毕需补办的,由用人单位向参保登记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统一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办换发,医保本将逐步统一。

  可选择的医院增多了

  虽然医保本不用换发,但作用却有了变化。吴建东说,从10月1日起,参加城三区医保的10万多参保者将不用换医保本,比如参保者可以拿着莲湖区或者碑林区、新城区的医保本,到西安市的300多家市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了,参保职工的就医报销比例和各项待遇标准均按照西安市关于城镇职工医保的办法执行。

  据了解,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者目前达到了171万多,参加市级医保的有118万人。目前,城三区的医保报销比例和最高限额与市本级医保政策大致一样,实行市本级统筹后,参保者看病时可选择的医院就多了。但对于有些区县来说,市级统筹后,参保者报销待遇将会提高,比如户县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多,而市级为5万,大额医疗补助户县最高在18万左右,而市级则达到30万。


  医保缴费标准将统一

  目前,各区县的医保政策在缴费方面也不尽相同,大多为7+2模式,也有的为6+2模式,实行市级统筹后,将全部按照7+2模式来缴费,即,单位将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医保费,个人按照个人上年度收入的2%缴纳医保费,同时设置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最低不低于60%。

  另外,对于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县、周至县、户县和蓝田县行政区域内的区县属用人单位参保时,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前两年缴费适当降低,第三年恢复正常。

  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用人单位负担80%,个人负担20%(含退休人员)。

  医保实行挂账结算

  据了解,城镇职工医保实行挂账结算制度,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门诊特殊检查(治疗)、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等医疗费用实行挂账结算,其中符合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支付的,由本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参保职工因特殊原因未办理挂账手续的,参保职工个人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携带相关资料,向与该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结算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符合规定的,由该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参保职工结算。

  因急诊、抢救病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然后按规定申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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