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首度出台标准 支持医药流通企业兼并重组
南方都市报3月4日讯 商务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健全药品流通体系;指导有规模、有实力的药品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实行标准化统一配送,提高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而有消息称,随着商务部接管医药商业后,一系列的举措将陆续出台,医药商业标准预计会在近期面世,其重点内容在于加强行业管理并提高集中度、减少中间环节、鼓励企业自发兼并重组等。
政策推动医药商业兼并重组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健全药品流通体系;加强行业指导,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
通知指出,要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健全药品流通体系。商务部上半年要制定出台《2010-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对地方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指导。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划审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流通网络资源的作用,完善药品流通体系网络,不断提高农村和偏远地区的药品供应能力。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制定当地发展规划的先期调查研究工作,重点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药品流通行业状况、城镇和住房建设改造规划、社区商业形态布局、人口密度及群众购药需求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状况等情况,为制定本地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做好充分准备。
而在2月底,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议上,商务部正着手制定医药商业企业市场准入及物流标准(下称“医药商业标准”)。此次制定工作邀请了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参与其中。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自2003年我国经贸委撤销后一直到去年年底,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管理一直缺位,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部门,所以直到现在我国医药物流方面的标准都相当模糊。由于此次医药商业流通标准主要将淘汰一批“小、散、乱”的企业以及兼并重组一批具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同时也会培养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因此商务部版的医药流通标准将主要研究及制定宏观方面的规划、药品流通体系的建立以及提高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等方面。
于明德指出,医药商业企业的兼并重组,和任何一个行业一样,都是市场作用使然,但是如果有政府力量的推动,或进展更快,但政府干预不能过多。
发展第三方物流呼声渐高
中国医药企业协会会长于明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现在有1.3万余家药品批发企业,但是绝大多数企业都是规模小、管理差的企业。08年,我国药品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流通企业不到500家,只约占全国药品流通企业总数的3.7%。而在国外发达国家,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只有几十上百家,这也是为什么要制定医药商业标准的原因。
郭凡礼指出,此次医药商业标准的出台从小的方面说有助于药品流通企业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从大的方面说有助于我国整个医药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医药流通行业标准的明晰也将使各部委及下属部门的工作划分更为清晰,规避了以前各部委因为职能划分不清晰而造成的尴尬局面。
郭凡礼还指出,如果第三方物流得以推进,那么还将提高整个医药流通行业的效率。
中山市一家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的负责人王明(化名)告诉记者,目前,很多中小商业企业都把第三方物流当作新的发展方向,以期利用自身与一些医院的良好合作关系,开展配送业务。
在中国医药商业模式中,第三方物流还是比较新的模式,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第三方物流的管理规范。而很多业内人士也无法给第三方物流下定义。
郭凡礼则认为,第三方医药物流在现今的中国医药商业领域很有存在的必要。如今在社会劳动分工日趋细化、竞争不断加剧、企业追求高效率的情况下,企业将自己不熟悉的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来承担无疑是明智之举,这可以有效减轻企业和批发商的负担。而且,在医药领域发展第三方物流也是未来的大势所趋。
九州通技术总监谷春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在帮助战略合作伙伴规划设计物流中心,提供技术、设计、系统集成等的支持,正在合作的有 云南白药(行情股吧),投资了2个亿,中心建成后支持销售额有80个亿,占地3.5万平方米。
王明指出,像云南白药这样的大型医药企业,可以拿出上亿的资金建立现代化物流中心,但是很多中小型药企和药品零售企业是没有这样的实力的,这也给大型第三方物流的崛起提供了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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