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人均药费负担继续增加
2月22日,卫生部公布《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简报》(下称《简报》),初步透露了新医改开局之年的卫生费用情况。
药费仍占门诊费用一半以上
《简报》显示,根据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统计,2009年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和住院患者人均医药费分别为154元、5775.5元,比2008年分别上涨5.1%和5.7%。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提高,以及政府对医疗保障加大投入,增加了公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费用因此增加。
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2009年门诊患者药费占医药费用的比重为50.7%,比2008年增加0.2个百分点;住院患者药费比重为44%,比2008年增加0.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患者的药品费用负担仍在继续增加,饱受诟病的“以药养医”体制仍未能获得改善。
在很多业内专家看来,2009年虽然公布了新医改方案,但改革措施主要集中于医保的扩容、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建设,真正有助于消除不合理药品费用负担的公立医院改革却进展缓慢。因此,药费比重的增加并不令人意外。
不过,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则指出,药费比重上升主要与甲型H1N1流感大规模流行的防治有关。而且,医药费用虽然增长,但增幅已经有所下降。在卫生部门综合医院,2009年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和住院患者人均医药费的增幅,比2008年分别下降了2.5个和4.2个百分点,而且低于城镇及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增长速度。
2008年卫生总费用猛增
《简报》透露,200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14534.8亿元,人均1094.2元,占GDP的4.83%。
照此计算,2008年的卫生总费用比2007年增加了28.7%,高于同期GDP的增速,更远高于2007年卫生总费用增幅的14.7%。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卫生费用核算研究室主任赵郁馨分析,这主要源于政府加大了对三大医疗保障体系的投入。
在2008年的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支出3590亿元,占24.7%;社会支出5072.6亿元,占34.9%;个人支出5872亿元,占40.4%。其中,政府卫生支出比2007年的2297.1亿元增加了1293亿元,增幅达56.3%。这一增幅也超过了同期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增幅。
同时,与2007年相比,2008年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和社会支出的比重分别上升4.4个百分点、0.4个百分点,个人卫生支出比重则下降4.8个百分点。
赵郁馨表示,根据国际经验,当一个国家个人卫生支出比例低于30%的时候,能较好地避免因病致贫等问题的发生,“这也是中国卫生改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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