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将建家庭责任医师制度 力推“一户一医”
“按照‘一户一医’和群众自愿选择的原则,推行家庭契约式服务和团队医师服务。”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省卫生厅厅长张健要求在我省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家庭责任医师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责任医生明确自己所服务的人口、户数,建立“社区医生联系家庭通讯网络”,向居民发放服务联系卡,公开联系方式;要逐门逐户对“责任区”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基本的家庭健康档案,分类整理居民常见疾病情况。
张健说,通过建立家庭责任医师制度,为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家庭诊疗护理、疑难重症的转诊、临床三级预防、健康教育与咨询以及重点人员的全程健康管理,使社区居民就近获得安全、有效、便捷、经济、连续的卫生服务。(记者 唐江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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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4-14湖南省将建家庭责任医师制度 力推“一户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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