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残疾人带来福音
中新网广州2月2日电(记者 莫非 通讯员 林涌浩)今日来自广东省残联的信息显示,广东正在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其中多处指出要改善残疾人教育、康复、住房等多方面的现状,为残疾人带来福音。
《规划纲要》明确指出,2009年—2011年全省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特殊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地级以上市和人口在30万以上、“三残”少年儿童较多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一所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以上。
在医疗保障均等化方面,《规划纲要》明确要求,2009-2011年要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进一步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加大残疾人康复经费投入;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残疾人普遍享受到康复服务。
在生活保障均等化方面,《规划纲要》要求,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到2011年,欠发达地区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行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慈善事业和福利彩票事业;建立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以服务残疾人、老年人、孤儿为主逐步扩大到社会人群,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在住房保障均等化方面,《规划纲要》要求,到2017年,扩大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实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探索政府对农村特殊人群提供房屋居住或救助安置政策,探索对整个家庭均丧失劳动能力、无能力改造自住危房的老、孤、寡、残人群的救助安置政策,建立相关制度。
《规划纲要》要求,2012—2014年,提高就业岗位开发效率,促进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18—2020年,全面统一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确保就业困难群体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 2010-02-03广东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残疾人带来福音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