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通州区卫生局长受贿79万获刑10年半
原通州区卫生局局长王文永,为无资质建筑商承揽区内各医院装修改造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款79万元。昨天,通州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文永有期徒刑10年半,王文永的妻子、原通州区潞河医院妇产科主任杨树清因协助丈夫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王文永在1999年认识了北京市云亮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老总刘桂亮,并一口答应“卫生系统有工程想着刘桂亮”。
自2002年至2004年,王文永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云亮琛公司承揽卫生系统的工程,包括通州妇幼保健院宿舍楼、病房楼改造工程,漷县、甘棠、西集、潞城、梨园、大杜社、永乐店卫生院,新华医院,骨伤医院的装修改造工程等。
检察机关查明,承揽这些工程时,云亮琛公司经营范围只包括装饰,即只能搞家装,不能承接土建工程。
通州妇幼保健院一位负责人作证说,该院当年准备在医院北侧建宿舍楼,谁知王文永突然来到工地,要求撤掉原工程队,把工程交给刘桂亮。后来医院扩建床位,王文永再次把工程“派”给了刘桂亮的建筑队。
通州区一家卫生院院长说,2002年的一天,忽然有人来医院铲墙,原来是王文永指使刘桂亮强行为医院“装修”。
靠着王文永这棵大树,云亮琛公司几年间由一家作坊式的小公司,逐渐发展为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大型土建企业。作为回报,刘桂亮分三次,给王文永户头打去79万元“好处费”。
结果,还没来得及享受这笔钱,一封封举报信,就给王文永敲响了警钟。王文永把钱退给了刘桂亮,但嘱咐其“退的钱先别动”。
法院审理认为,王文永利用职务便利,为云亮琛公司承揽通州区卫生系统建筑装修工程提供帮助,单独或在其妻杨树清的帮助下,收受云亮琛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桂亮送予的79万元行贿款,二人已构成受贿罪。目前,涉案赃款已从刘桂亮处冻结并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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