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视力眼贴虚假宣传屡上“黑榜” 监管部门不给力
由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被管理部门认定违法情节严重,涉嫌严重欺骗消费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其点名通报。
记者调查发现,好视力眼贴虚假宣传被曝光已经不是第一次,近几年来由于“虚假宣传”屡屡被相关部门点名上,并且涉及多个省、市、地区。各地监管部门多次查处,效果却犹如“隔靴搔痒”,至今,好视力的违规宣传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宣传屡次违规 多次上
2006年,浙江省工商局就紧急封杀三则虚假广告,其中就包括好视力眼贴。工商局在查处通告中指出,根据消费者投诉和监测发现,好视力眼贴宣传有治疗白内障、青光眼等眼病的功能。经查,好视力眼贴既非药品,又非医疗产品。
2010年,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进行了查处,其广告被认为是 “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江西省和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曾在辖区范围内暂停过“好视力眼贴”的销售。
2012年4月份,知名打假人士王海再次直指好视力眼贴滥用批号、夸大宣传、违规销售、欺骗消费者。
对此,网络上也讨论的很激烈。“ask7bls3”网友说:好视力眼贴不仅没用,而且贴了会痒会肿,售后根本不理你。
网友“无聊的老挝生活”说:我以一个用过人的身份来说,好视力眼贴根本治疗不了近视,害我花了1000多元钱,他广告做的太好了,很多人都花了冤枉钱。
令人不解的是,既然好视力眼贴多次遭公众质疑,也多次登上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但好视力眼贴却似乎丝毫未受影响,销售广告依然火热。
针对好视力眼贴涉嫌违法宣传,屡禁不止的情况,记者致电好视力眼贴公司,孙经理告诉记者“公司在8月份时已经针对虚假宣传进行了整顿,虚假宣传属个别代理商的行为,公司已经对他们进行了规范管理,我们总公司没有违法宣传”。
近日,“好视力眼贴”郑州花园路专卖店的一位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产品时依然坚称,好视力眼贴按疗程用可缓解眼睛干涩、抑制近视发展,15岁以下的儿童近视300度以下的治疗效果最佳,对青光眼、模糊、重影有很好的辅助治疗功效,可清除眼中的异物,抑制白内障发展,消费者大可以放心我们的产品都是准字号的,已经有12年的历史,效果很不错的。
监管部门不给力
业内人士指出,“好视力眼贴”虚假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据《广告法》第41条规定,工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或者停止发布,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药监局有权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92条规定,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就“好视力眼贴”虚假宣传的情况,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了解,得到的结果是各家都在管,但缺乏协同合作,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企业违法发布虚假广告查处后只有通报的权力,没有强制的行政处罚权,违法情况严重的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约谈,或者走行政法律程序对违法企业做出撤销医疗器械广告审批文号的处罚。工作中查出的违法虚假宣传的企业,我们都移交给同级的工商部门,由他们对此做出处罚,处罚的结果我们并不知道。”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管处张姓工作人员则表示,“针对企业发布的违法广告,工商部门有权要求发布单位停播并对相关广告发布单位进行处罚,我们执法的对象是发布违法广告的单位,不针对产品企业。医疗企业违法虚假宣传,那就要看发布的广告内容和药监局批准的广告内容是否一致,发布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药监部门批复的广告内容发布。”
多部门监管,每个部门却只管一段,监管的不给力让好视力的虚假宣传屡禁不止,消费者的权益该由谁来保障,以目前的情况开看,答案似乎依然无解。
- 2013-03-25好视力眼贴再陷虚假宣传风波
- 2012-12-25好视力眼贴虚假宣传屡上“黑榜” 监管部门不给力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