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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调整现行医保体系 构建“三明治”新体系

   职工医保先行统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医保待遇将全市统一

  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昨天,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

  这意味着杭州将调整现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一归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困难救助在内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据悉,市级统筹的范围和对象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先行统一职工医保的主要政策,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及待遇水平暂按现行政策执行,待条件成熟后统一相关政策,提高统筹层次。

  在职人员缴费基数

  按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算

  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基数按照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目前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不完全相同,有的采用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有的采用省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还有的地区企业单位采用职工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采用省平均工资。

  据专家测算(以市本级为例),如果以省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收入高于省平均工资的职工所在单位每年可少缴保费9.86亿元,而收入低于省平均工资的单位每年将因此多缴保费9.53亿元,造成“穷人多缴、富人少缴”,这有悖于社会保障的宗旨和原则。因此,杭州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认为:“统一以用人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更有利于体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水平。”

  今后,在职人员,将按用人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以体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水平。

  2010年,职工医保全市实施门诊统筹

  总体讲,目前杭州各统筹地区的住院统筹(包括规定病种门诊)的待遇水平差异相对较小,报销比例在职人员为80~90%,退休人员为85~95%。

  但职工医保的门诊统筹待遇差异较大。有些地区未建立在职人员门诊统筹待遇,有的起付线设置高低相差六七倍,有的报销比例高低相差42个百分点,还有的地区门诊费用报销最高支付限额设置差异较大,低的统筹地区每年只能报3000元,高的统筹地区则上不封顶。

  基于福利待遇刚性增长的规律,待遇水平的调整只能就高不就低。以待遇水平较高的市本级为参照标准,如果统一职工医保的所有待遇水平,其它统筹地区将因此增加筹资额662―7537万元不等,总计为1.73亿元。

  这些资金缺口单纯通过提高筹资水平或增加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将受到统筹地区经济水平及现有财政体制的制约。所以,依据现有条件,只有先行统一职工医保的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待遇水平,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因此,待遇水平的统一,应采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步骤。杭州考虑2010年,统一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的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待遇水平,同时全市实施门诊统筹;今后根据各统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逐步统一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建立市级风险调剂基金

  目前有些统筹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口基数较小,造成基金规模过小,导致风险相对集中,使基金运行面临潜在的支付危机。

  为此,杭州将建立风险调剂基金,在各统筹地区统筹基金不足支付、出现缺口时调剂使用。《办法》明确调剂金的资金来源于各统筹地区的统筹基金,筹资规模控制在相当于全市1个月的支付水平,根据2008年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基金支出情况,杭州1个月的调剂金规模为4.13亿元。筹资比例暂定为1%,根据2008年职工医保基金支出情况,全市每年将筹资50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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