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出台
本报南宁讯 (记者/姚琳)5月20日,自治区卫生厅公布了我区2010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据此,我区城乡居民按需可免费享受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方案提出:把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公平地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此次实施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由政府出资,中央和地方政府按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明确了服务项目范围。除按卫生部要求明确了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五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外,我区还增加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三是明确了实施主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也可提供。
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并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提高传染病防治能力、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开展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开展老年人保健服务、加强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等。
- 2010-05-21广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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