饼干吃出玻璃渣获赔 经消协调解商家共赔300元
本报讯 从昌平一家金凤成祥西点店买的散装饼干中吃出玻璃碴。昌平消协昨天通报一起食品投诉。经调解,店方10倍赔偿给消费者。
消费者李先生称,自己3岁的孩子吃的饼干中有玻璃碴。消协人员查看发现,纸包里有半截深咖啡色细条状饼干,还有一小块深茶色碴块,饼干截口与碴块形状基本吻合。据李先生介绍,前段时间在昌平一家金凤成祥分店买了散装饼干,约20多元,回家给孩子吃了一块,孩子突然一口嚼到异物,哭着呛咳出来,家长发现饼干里有一块玻璃碴。
消协调解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经过协商,最终金凤成祥分店同意向消费者赔礼道歉,赔付价款10倍金额200元,以及一次性补偿误工费等损失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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