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铭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这名肩上挎包的平头男子(右二)就是涉嫌酒后驾车的男子。
河北大学车祸肇事者李启铭。CFP 图
记者25日从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获悉,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一案,已由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责任认定后,提请望都县人民检察院逮捕。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捕”
警方调查确认:肇事者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男,22岁,系保定某单位实习生。10月16日晚9时40分许,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黑色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两名女生陈某、张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李启铭仍驾车继续行驶,在男生宿舍附近调头原路返回至学校门口时,被保安和学生扣留。
接到报警后,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迅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在依法扣留肇事车辆、行驶证及李启铭驾驶执照的同时,迅速组织抢救伤者。经对李启铭采血检测,鉴定为醉酒驾驶。警方称,目前,伤者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保定市司法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系李启铭肇事地点所在的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为加大此次案件审判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此案采取异地审判的方式,届时将邀请法学界专家和河北大学部分师生听审。
律师:“应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张凯律师认为,此案不属于一般的交通肇事案,更不能适用于《交通安全法》,而应该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张凯律师指出,首先是车速问题。河北大学工商学院生活区限速5公里/小时,而肇事车辆远远超过此速度,是明显的故意放纵行为,而交通肇事罪只是一种过失行为。
张凯律师说,速度鉴定书上写着事故现场未发现明显刹车痕,这说明肇事者在撞人前后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性质特别恶劣。第二,此次事故发生在校园里的道路,相当于社区内交通。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更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保障校园安全。
据新华社
男子酒驾肇事被拦:“我舅舅是局长”
据长沙晚报报道 前日凌晨,在长沙芙蓉路的湘春路口附近发生一起连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一名驾驶中华小车的男司机扬言要打人,在其动手过程中被围观市民及时制止。
凌晨2时许,记者在位于芙蓉路的湘春路口以南约100米的事发现场看到,在由北往南的车道外侧,一辆无牌橘黄色渣土车斜靠在路边,一辆车牌号为湘AT9517的裕隆出租车停在该渣土车旁边,其左后侧的车门以及车轮位置被撞坏。在该起事故现场的左边,一辆牌号为湘A9DL96的银色中华车前部与一辆牌号为湘AT5306的津湘出租车左后侧发生碰撞,并停在紧挨中央隔离护栏的位置。
“他站都站不稳,一身酒气,还讲自己的舅舅是岳麓区的一个局长。”秀峰出租车公司的一名陈姓的哥在现场气愤地说,那名驾驶中华小车的男子一身酒气,下车后还扬言打人。在现场,多名目击者均证实了陈姓的哥的这一说法。当事的哥杨建福说,自己开车经过事发地点时,因右侧发生渣土车与出租车的碰撞事故,他便开车向左边转弯避让,结果这辆中华小车的前部与他的车左后侧发生碰撞。
杨建福介绍,事发后有热心的哥及时报警,开福区交警大队的事故处理民警随后将事故的当事双方带至湖南省中医附二医院急诊科抽血,进行酒精检测。
“准备打我的那个男司机,在医院里还向交警承认‘我是喝了酒,血就不要抽了’。”抽完血后,双方又回到事故现场。“对方叫来了大概6个人,其中3个人坐在我车上威胁我,说私了算了。”杨建福说,既然已经报警,我就没有同意私了,“站在车外的还有3人,其中一个男的用脚把我的出租车右后门踢坏了。
- 2010-10-26李启铭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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