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生物安全还有哪些漏洞
去年12月的一次“羊活体解剖学实验”,让东北农业大学27名学生和1名老师染上了布鲁氏菌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该病与艾滋病、非典、炭疽等同被列为乙类传染病。贡献了生命与身体的山羊成了致病的凶手,课堂成了传播疾病的场所,学校则成为“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事件之后,当前我国校园生物安全的种种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带病的动物是如何进入校园的?实验中师生为何未采取防护措施?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制度缺失还是责任部门监管不力?
一个“用”字带来的隐患
据了解,在此次“羊活体解剖学实验”中,使用的山羊并不属于实验动物,而是归类于实验用动物。
根据国务院1988年10月31准实施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而与其仅一字之差的实验用动物的外延则要更广一些,不仅包括实验动物,还包括家畜、家禽和野生动物。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所长、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秘书长秦川教授解释说,一个“用”字带来的不同还远不止涵盖范围这一点。关于实验动物,要求无论是饲养者还是使用者都需要持有相应的许可证,有专门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对其饲养、检验检疫和使用进行规范与约束。此外,北京、广东、黑龙江等6个省(市)还出台了更为详尽的地方性法规。
然而实验用动物就没有这样的“好待遇”了。秦川教授告诉记者:“由于实验用动物的来源可以是家畜、家禽,甚至可以是野生的,对于其来源和携带病原情况就有很多的不确定性。与肉用或乳用的动物相比,这些用于实验的动物与人类的接触更为密切,而目前我国尚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可能带来的生物安全高风险进行控制。”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选择使用实验用动物呢?
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验动物科学部主任郑振辉教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的实验动物种类主要是大小鼠、家兔、豚鼠等小型动物,而牛、羊、猪等大型实验动物,由于饲养和使用要求很高而基本没有。某些科学实验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必须使用大型动物时,就不得不选择实验用动物。
“首先,我们是不提倡使用实验用动物的,在北大医学部,实验用动物的使用量仅占总使用量的1%~2%。其次,在实验确实需要使用时,学校也会请北京市兽医诊断所对实验用动物进行前期检验检疫,检验的内容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只有检验检疫合格才被允许进入实验室。”郑振辉说。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经济因素也是部分学校选择“管理宽松”的实验用动物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饲养条件的要求差别巨大,是否为实验动物的同一种动物价格可相差数倍。如果学校为了降低成本,像东北农大这样跳过对动物的前期检验检疫过程,实验用动物的安全只能“听天由命”。
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被忽视
据郑振辉教授介绍,就算实验用动物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便进入实验室,只要实验人员或学生有关生物安全的意识强,实验操作足够规范,也能避免校园内生物侵害事件的发生。
这种校园内生物安全被忽视的现象,在全国学校中是否普遍?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她告诉记者,在跟随相关上级部门赴地方的多次生物安全督察中,她在一些学校的所见“可谓是触目惊心”。“因此,我认为此次东北农大布病事件绝非偶然,它是当前许多学校忽视校园生物安全的必然结果。”
“在实验室做蟾蜍的实验,所用动物是从市场上购买或是直接从野外捕捉来的,课堂上也不介绍如何防护,动起手来连个手套都没有。蟾蜍身上的有毒黏液、致病微生物等危险因素给实验者带来的威胁竟然被完全无视了。”
“还曾经在一所农业大专院校里看到,老师教授如何给牛接生的课程时,竟然让学生赤手伸进母牛血淋淋的产道内。这样程度的接触竟然连戴手套的防护意识和措施都没有。”
描述了骇人的所见之后,这位专家忧心忡忡地指出,目前,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源性传染病仍时有发生,部分还出现了变异的病毒株,恐怕这些都与生物危险因素对人类的累积作用息息相关。
记者采访了北京、长春、上海、广东等多个省(市)院校使用动物进行实验的学生,他们中大多数人表示,在开始动物实验前并没有进行过生物安全培训。
郑振辉教授坦言,在北大医学部,科研型的研究生和从事科研的实验人员,需要取得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上岗证才能开展动物实验,因此实验动物学方面的培训大多针对他们开展。但是对于那些需要进行动物实验的本科生的培训和要求则相对宽松,大多只是在课前由授课老师介绍相关知识。
“动物实验没有成功可以再做,但是如果由于实验伤害了学生的健康则往往后果难以挽回。动物实验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要远重要于实验能力。”秦川教授感慨地说。
缺乏法律规范和监管
“曝光加赔钱,此次事件对东北农业大学影响是的,然而对全国的校园生物安全而言,它起到的作用却很可能是正面的。因为它终于将人们的眼光拖到了校园生物安全这个迟到的话题上。”秦川教授这样评价。
在专家看来,校园生物安全被贴上“迟到”的标签主要有两层原因:一是它落后了;二是它已到必须被重视的时候了。
谈及落后,自然要有参照物作为比较。其中一个参照物便是科研中的生物安全工作,同为其使用的实验动物以及实验人员和实验场所都有了明确的规范和标准(我国已先后出台《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GB 14922.2—2011》等法规标准)。
另一个参照物则是中国教育行业的发展。秦川教授解释,近些年,学校尤其是大学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加和扩大,教学的硬件设施也得到了明显改善。相比之下,校园生物安全工作,尤其是动物实验相关工作显然落后。对于保障老师和学生身体健康的这样一项重要工作,既缺乏科学的法律规范,也没有明确监管责任部门,这是与快速发展的教育行业严重不符的。
对于如何改变现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秦川教授建议:“首先,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实验用动物从饲养、检疫到实验室使用的全程;其次,学校应设置学校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学生培训、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成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对学校的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2011-09-09校园生物安全还有哪些漏洞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