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药物专项检查: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
昨日,省卫生厅通报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专项检查情况,抽查乡镇卫生院均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大部分卫生院配备和使用的品规数为300种左右,但存在限价药品配备比例过高、不能采取合理措施保障用药的情况。在抽查的住院病人处方、出院清单中,不合理用药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基本药物不能满足部分临床用药需求,主要表现在儿科和妇产科用药。
抽查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采购频率较高,提交采购单随意,少量每月提交订单10次以上。有的采购限价药品比例均过高,凤台、固镇、凤阳、霍邱、颍州、利辛、埇桥、濉溪的个别卫生院竟高达25%以上,甚至出现单笔采购限价药品大额订单,大额订单主要集中在血栓通、脉络宁、参麦注射液等少数品规。中标药品总体配送率达90%以上,但外地市配送企业如安徽省红业医药、安徽国润医药、安徽华源医药对一些药品品种不予配送或零响应,严重影响了基层用药。
在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方面,检查发现情况较好,所有抽查的乡镇卫生院对2010年9月份前未使用完的库存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未发现药品加价销售现象。大多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少数卫生院未能对基本药物的价格进行详细准确的公布,多为缺少药品生产厂家,或公示药品不全。
“在抽查的住院病人处方、出院清单中,不合理用药现象比较突出。根据抽取的病例出院清单分析,乡镇卫生院合理用药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省卫生厅要求,将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监管,建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公示不合格、不合理处方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 2011-06-29安徽药物专项检查:卫生院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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