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包放购物车被拎走 超市不负责保管
市民在超市购物时,别只顾着挑选商品而忽略了随身物品
市民陈先生近日向晚报反映,称其妻在大润发超市曹安店购物时,放置在购物车内的包被盗,包内有6000多元现金及其他物品。对此,超市客服部工作人员表示将着手调查。记者调查发现,针对顾客携带的贵重物品,很多超市不提供保管服务,而是建议顾客自行保管。
读者反映:
超市购物拎包被偷
陈先生说,上周五,妻子与同伴到大润发超市曹安店购物,进超市时她推了一辆购物车,将随身携带的一只包放在购物车内,包内装有6000多元钱及其它物品。
陈先生说,在三楼电器卖场,妻子与销售电器的员工攀谈起来,也就是这个时候,购物车内的包不见了踪影。陈妻赶紧向周围的人询问,另一个柜台的一名营业员说,当时看到有一人站在她身后,拿了包后离开了。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那名营业员还称,以为窃贼与陈妻是同伴。
陈先生告诉记者,其妻赶紧向超市方面反映,后来一名值班经理前来了解了一下情况。此时距离发现包被盗也就五六分钟的时间,陈妻要求查看商场内的探头,以期能在这个时间内锁定窃贼的身影,但这一要求被对方拒绝。事发后,陈妻向警方报了案。
陈先生认为,超市员工看到窃贼却没有将贼当场抓住,超市方面应负一定的责任。
昨天,记者陪同陈先生赶往该超市,客服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该情况,超市将予以调查,他们将尽快就调查结果与陈先生沟通。
超市说法:
超200元为“贵重物品”
到超市购物时,随身所带物品如何看管?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普陀区一家大型超市,在入口处,设置着几排储物柜供顾客使用。一些顾客习惯性地在进超市前,将包寄放到储物柜内,不过,有的包却无法放入其中。记者在现场就看到,一名中年女子拎着一个大包,在放置时卡了壳。一筹莫展之下,女子只好寻求服务员的帮助,在总服务台进行了寄存。
“即使寄存在这里,我们也要向顾客说明,如果有贵重物品,请取出再寄存。”总服务台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正常情况,对于贵重物品,我们建议顾客自行保管。 ”该工作人员解释称,这里所谓的贵重物品一般指的是价值超过200元的物品。记者随后走访了多家超市,基本上都有类似的情况出现,有的甚至在储物柜上写明,“储物柜失窃,超市概不负责。 ”
“我们前往超市消费,便意味着与超市已经形成了服务合同,超市应该确保顾客的财产安全。”市民朱认为,如此低额的价值界定也是超市的一种推脱,“现在包里放置的物品,很少低于200元的,哪怕是一支口红。 ”
律师观点:
购物时需加强自我防范
“根据目前情况,顾客到超市购物,还是应该多加提防。 ”李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东方认为,顾客到超市购物虽然与超市形成了服务合同的关系,但这仅仅表现在购物上,而在贵重物品的保管上,超市一般无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超市提供场所供市民消费,同时便于市民购物;而贵重物品属于私人物品,也需要顾客妥善保管。在此情况下,一旦发生失窃案件,超市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
因此,李律师建议顾客在购物时一定要多加小心,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
- 2010-06-08拎包放购物车被拎走 超市不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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