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拒手术致孕妇死亡” 本周继续开庭审理
本报讯 曾轰动京城的“丈夫签字拒绝手术致孕妇死亡案”7月17日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
2007年11月21日,22岁的李丽云在丈夫肖志军的陪同下来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就诊,产科医生向肖志军交代其妻目前病情危重,随时危及母胎生命,应马上实施剖腹产。
肖志军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拒绝实施手术,随后胎儿与孕妇相继死亡。经法医鉴定,李丽云死于妊娠晚期因肺炎继发重度肺水肿最后呼吸衰竭。2008年1月,患者李丽云的母亲将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告上法院。“丈夫签字拒手术致孕妇死亡案”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因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机构不能达成一致,经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确定由中天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该中心做出的鉴定结果为:患者李丽云的死亡主要与其病情危重、病情进展快、综合情况复杂有关,医院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患者死亡无明确因果关系。
2009年6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领取鉴定结果,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鉴定人出庭,可以在指定期限内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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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16“签字拒手术致孕妇死亡” 本周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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