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医生治死1岁半女童 父母延误治疗也有责任
本报讯 无照医生刘某没弄清病情就给1岁半女童开药。用药3天后,女童死亡。
记者今天获悉,通州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判令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16万余元。
刘某初中毕业后在河南固始县卫生学校学习三年,后于2006年年底来到通州区租房开了一家诊所。
实际上,刘某既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没有医师执业证书。
2008年5月14日清晨5点多,1岁半的小婷在父亲带领下到其诊所看病。
刘某在不确定孩子病症的情况下,按照“发烧”来治病,给她打了安痛定退烧针并开了药。
他承认,自己加大了剂量,而且没看药品说明书,也没看“注意事项”。
第三天,小婷嘴唇发紫,身上发红。尽管家长将她送到医院,但仍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小婷父亲报案,刘某当天被抓获。
经过鉴定,小婷生前患小叶性肺炎、胸膜炎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通州区卫生局出函证实患儿病情进展快,但刘某未认识到疾病的凶险程度,且超量、违规连续用药。
法院审理
经过审理通州法院认为,刘某无视国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设诊所从事诊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鉴于在择医就诊和延误治疗上,小婷父母也存在相当的过错,且刘某当庭确有认罪、悔罪表现,并已赔偿部分经济损失,故法院对其依法酌予从轻处罚。
对于经济损失,法院酌定由刘某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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