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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入职禁查乙肝未实施 卫生厅称细则仍在协商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三个部委联合发文,提出入学入职体检均不得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不少社会观点包括媒体也认为《通知》中提到的各地要在30天内完成对现有相关乙肝歧视政策的废止或修改工作已完成,现在已是新政实施阶段,而不少网友也在3月10日就进行了提前庆祝。

  然而,记者发现,目前广州用人单位招聘仍要求检查“乙肝两对半”(即乙肝五项),各大医院也纷纷表示并未收到正式文件,部分医院入职体检套餐仍设有“乙肝两对半”检查。为何正式文件迟迟未下到基层?记者为此追访了相关部门。

  为何迟迟没能实施?

  省卫生厅:细则或仍在协商

  针对“肝友”们纷纷在网上提前庆祝新规实施,从哪天起才算正式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查,广东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该规定是由人社部牵头发出,所以具体也由各级人事与社保部门发文。“医院接到文后就可以开始实施,但我了解到的是现在文件还没发下。”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国家的通知已相当详细,但可能还有些细则需协商,“像那些属于规定外的特殊行业,还需等卫生部商议后决定。”

  广东省卫生厅同时表示,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的是实施后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一旦正式实施后,就等于在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上“抹掉”乙肝检查。“新规实施的关键还在于学校及用人单位,如果他们不再要求检查那一切就很容易解决了。”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坦言。

  记者调查

  招聘单位:“检不检乙肝由我们决定”

  昨日早上,记者来到了广州市南方人才市场精典大厦招聘现场,当天进行的是营销及外语外贸类大型专场招聘,主要面向的是社会人员。记者以应聘者身份面试了多家企业,面试即将结束时,记者咨询说如能顺利入职,体检是否要检查乙肝两对半,几乎所有人投以异样眼神,“肯定啦,乙肝检查是最基本的。”记者又追问,现在国家不是已发文取消入学就业乙肝检查了吗?“我们没收到这样的文件,要不要你是我们企业,需不需体检当然也是我们决定。”一名招聘人员牛气十足地告诉记者。记者采访了多位求职员工,他们都告之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上仍要求检查乙肝两对半。

  家政协会:保姆取消检查难觅雇主

  “家政公司还是会严格要求检查乙肝两对半的。”广东省家政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平表示,保姆、月嫂等职业是属于二次雇佣职业,家政公司需要对雇主充分负责,而雇主最低要求被雇佣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所以这个规定可以说基本无法在家政行业实现。她同时表示,目前无论是家政协会或是家政公司,都未收到相关体检更改通知。

  记者昨日还采访了多家家政公司,对于新规他们都称“无影响,没乙肝体检我们肯定不会要”,而当记者问到如医院在就业体检中不提供乙肝两对半检查怎么办?他们说,虽然是公司让个人去医院检查,但其以个人名义去,“医院总不可能拒绝个人健康检查吧。”一家政公司负责人表示,基本上保姆每换一个雇主都被要求重新体检,体检报告不仅要给公司存档,还要拿给雇主过目。


  各大医院:担心体检业务流失

  记者走访了市内多家大型医院体检中心,发现多数医院体检套餐仍设有“乙肝两对半”检查,只有南方医院一家先行取消。据悉,少数医院打算采取“和用人单位签协议”、协议中明确“是用人单位要求检乙肝两对半,责任不在医院”的方式来明确立场。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副院长李庆丰也说,目前医院尚未接到正式文件,目前医院只是提供招用工入职体检服务,“最根本的还是用工单位消除歧视,才能从源头上解决乙肝歧视问题,医院也有难处,如果对方来不接,其他医院却接了,医院也面临业务流失的问题,卫生部门应该加强监督。”他认为,即使新规实行,如果单位要求个人不透露是招工体检,那医院也是一样不知情,提供了体检服务也不能说是医院的问题。“我认为,只要医院不把‘乙肝五项’列入入学求职的体检套餐,不误导用人单位,就已经尽到了义务。”

  哪些职业必须查乙肝?

  专家:高强度工作和产房新生儿科

  对于哪些职业“乙携”人员不适合,广州市肝病医院、市八医院副院长尹炽标认为有两大类:一是高强度岗位,“因为肝炎发病一个很大诱发因素是太劳累,包括部队、武警、民警等都需要高强度训练,对病人健康不利”;二是医疗行业内的产房、妇产科与新生儿科,“因为新生儿刚刚出来还未形成有效抗体。”

  尹炽标表示,乙肝主要是通过血液、母婴、性接触传播,并不通过食物传播,而且乙肝病毒不会在煮食的高温下存活,因此,无论大阳还是乙肝发病患者,他认为从事跟饮食有关的行业都没大问题,传染风险也不高。

  法律专家:

  新规有必要提升到法律高度

  “目前我们受理乙肝歧视的案件还不是很多,可能大家的意识还不够。”广州市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一元表示,之前便有不少规定适合市民进行,像《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就提到,在国家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同时表示,此次取消检查可以说是一个进步,但目前仅是一个行政规定,将来还有必要提升到法律规定的高度。


  政策摘录

  三部委发文取消“乙肝检测”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下同),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入学、就业体检需要评价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相关链接

  广东高考体检不再查乙肝

  面点工艺等8个专业解限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文)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报考的8个专业终“开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日前下文,高考体检取消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项目,保留转氨酶检测。此外,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等8个专业解限,尽管如此,不少高校师生对其未来可能遭遇的就业其实表担忧。

  8个专业解限后,开设了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的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人张斌表示,“高校可以录取这批特殊的考生,但‘乙肝歧视’是否已在社会普遍层面消除了?就业的企业是否能认可‘乙肝’毕业生,这还是个未知数。”张斌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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