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最多器官买卖昨开审 被告:医院默许
■摄影/本报记者
汪震龙 本报讯
涉嫌在两个多月做成四例买卖活人肾脏的生意,获利高达58万元。昨日河南来京的人体器官贩子蔡少华和蔡少侠在海淀法院受审。此案为本市法院审理的涉案金额最多、买卖人体器官次数最多的人体器官买卖案。
现场
说到家中父母被告泣不成声
起诉书显示,蔡少华和蔡少侠是亲兄弟。案发时,弟弟蔡少侠还在湖北读大专。放假期间没事到北京来找哥哥蔡少华玩,当时正做人体器官生意的蔡少华因为“业务太好”忙不过来,将弟弟也拉下水让其帮助负责供体在北京的吃住和体检,最终两人同时被抓。
“二蔡”的律师辩护时说,两人父母年老多病,蔡少华的儿子才刚刚两岁……两名被告低下头抹起眼泪。在最后陈述时,哥哥蔡少华泣不成声地说:“患者家属都说我们干的是善事、好事……有的患者和家属跪在地上求我们,让我们帮他们寻找……”
据蔡少华供述,他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一个叫陈浩的人,专门做人体器官买卖。于是他跟着陈浩干这行,后来对“操作流程”熟悉了就自己干。蔡少华供述,在2009年3月到5月间做成6例活人器官买卖生意,而公安机关最终查实的是4起,在介绍器官“供体”向患者移植器官中,其收取患者家属的费用为12.5万元至16.8万元不等。4起手术收取了58万余元。
据悉,去年5月在北京做人体器官买卖的刘强胜因为和器官“供体”小杨发生费用纠纷,小杨报警。刘强胜等落网。在刘强胜同伙的揭发下,蔡少华被抓获归案。
交锋
买卖人体器官 救人还是害人?
检察机关认为,国务院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有关条例明确规定,活体器官移植只能在患者的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之间进行器官移植,严禁人体器官买卖,所以介绍人体器官移植属于非法经营罪的范围。
针对具体买卖人体器官的社会危害,承办此案的邱志英检察官表示,买卖人体器官侵犯了器官出卖人的健康权。按照医学界的说法肝脏被切掉后可以再生,但是再生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而肾脏被摘除后将无法再生。如果将自己的一个肾脏移植给他人后“供体”本人的另一个肾脏出现病变,将直接威胁“供体”本人的生命安全。
而蔡少华的辩护律师则在法庭上表示,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关于介绍人体器官移植构成犯罪的条款,此前国内也从没有介绍人体器官移植构成犯罪的判例。我国每年有150万患者在等待器官移植,其中只有1万人能够从正规途径找到和,蔡少华等的行为,是为无法从正规途径找到器官的患者提供帮助,是在挽救患者的生命,也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不应按照犯罪处理。
对话蔡少华
医院默认器官移植**
记者:你刚进入这一行时,别人是怎么向你介绍的?
蔡少华:开始我对买卖人体器官一点不了解,是通过网上聊天认识的一个朋友告诉我,干这个可以挽救人的生命。很多人都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才能保住生命,但是目前器官移植的来源越来越少,亲属之间的移植很多配不上型,所以一个新行业就出现了,就是非亲属之间的活体器官移植。
记者:你说器官移植的医院都默认买卖人体器官,有什么根据?
蔡少华:医院在进行活体器官移植之前,都要召开“会”,“会”有患者、提供器官的人和律师、公证员以及医院委员会的人员参与,会上会询问双方是不是自愿,还要审查双方的亲属关系证明。这些手续如果让“供体”拿到老家去做非常麻烦,所以医院就给我们一个样本,让我们去做,然后医院签字确认。所以医院对患者和“供体”之间到底是不是亲属关系,早就心知肚明。
记者:你一直在强调介绍他人进行活体器官移植是救人而不是害人,请问如果让你的儿子去你是否会同意?
蔡少华:(迟疑了一下)如果真能够救助患者,我想我会让他捐出一个肾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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