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渠道加快构建基本药物补偿机制
法制日报北京3月9日讯 记者杨傲多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零差率销售以后虽然将彻底改变这一局面,但同时也要求政府必须尽快构建全新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这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前提。”陈凌孚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构建多元补偿机制,减轻地方财政压力,调动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积极性。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谈到,要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岗位绩效工资。
陈凌孚说,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服务站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依靠药品差价。
有调查显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率达到70%左右,部分地区达到10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基本上是靠以药养医生存。
基本药物制度是新一轮医改的关键举措,各地正在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陈凌孚说,多元补偿机制,简单地说就是建立三方面的补偿渠道:
一是地方财政保证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必要的投入。
二是医保基金解决一部分。现阶段,医保基金的支出增速尽管在不断加大,但各地还是有着很大的结余,相关部门不能一味地“捂紧钱袋子”,而应是通过调整基金的支出方向和结构,一方面达到合理节约使用的目的,另一方面让医保基金充分惠及于民,为新医改宏伟目标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省级财政应根据地方实际,给予必要的补助,对有效推进医改的地区实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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