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面对因伤索赔工人称不认识
袁裕彬向记者展示他的。伙食考勤表上已经没有袁裕彬的名字。
文/片本报记者盛文静
一工人在建筑工地作业时,右手食指一节被镀锌管砸中,被迫截指。该工人称,事后他多次向他提供劳务的南通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索要赔偿,均遭到拒绝。记者联系到该公司一位姓沈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不认识此人,并称自己有钱不怕打官司。
42岁的袁裕彬是江苏人,在青岛从事管道安装工作已经有七八年。袁裕彬告诉记者,2010年4月19日,他经朋友介绍进人南通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承包的一个工程项目,负责管道安装工作,一天能得到110元的酬劳。
今年5月28日下午,袁裕彬跟工友安装管道时,一根直径约15厘米,重200多斤的镀锌管掉下来,砸中袁裕彬的右手食指。当时代理领班的一位蔡姓负责人打的将袁裕彬送到401医院,并垫付了1万6千多元的治疗费用。7月4日,袁裕彬要进行第二次手术进行截指,因为没钱治疗,袁裕彬向公司借了1000元钱,并打了借条。事后,这1000元钱被公司从所得酬劳中扣除,而第二次做手术的700多元,公司一直没有给袁裕彬报销。
袁裕彬说,根据《新工伤鉴定标准》他已经构成十级伤残,可以获得公司大约6万元钱的赔偿,他向该公司一位姓沈的负责人索要赔偿,遭到拒绝。袁裕彬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一直住在该公司的工人房里,8月中旬的一天,沈经理当着工人的面,警告工人谁都不准说认识自己,并且把所有登记表上自己的名字划掉。
8月31日下午,记者跟随袁裕彬来到位于延安三路上的一个建筑工地。正在等候时,姓沈的负责人突然出现。见到袁裕彬,该负责人走上前,气急败坏地对袁裕彬说,“我不认识你”,并用安全帽敲袁裕彬的头。“不认识他,干吗敲人头。”面对记者的质问,该负责人称不小心碰到了,并且靠近袁裕彬,又用安全帽敲了儿下,“我敲又没打痛他,要是有问题,我给他出医药费,走,现在就去医院。”
“那你不认识他,为什么他会有你们公司的?”“这种证外面有的是,你要的话,我马上给你,200张够不够?”当面对记者进一步的追问时,该负责人称不知道、不清楚、不认识。随后,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不认识袁裕彬,并称仲裁的结果自己不会承认的,自己有钱,可以陪袁裕彬慢慢玩。
律师:确认劳动关系才能获得赔偿
随后记者跟随袁裕彬来到位于延安三路的诚功律师事务所,葛殿茵律师称,根据《新工伤鉴定标准》、《新工伤保险条例》,南通三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应该给予袁裕彬大约6万元的赔偿,但因为事前袁裕彬没有跟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取证。
葛律师说,袁裕彬手头上有他之前在工地上的出勤记录,里面都有他的名字,袁裕彬对于施工场所中的所有的安装非常熟悉,要想举证不算难。据了解,诚功律师事务所已经接受了袁裕彬的委托,本报也将对此案持续关注。
- 2010-09-01老板面对因伤索赔工人称不认识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