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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腐败

    古井集团“掌门人”王效金的倒下和改制密切相关;其余高管则“因交代王效金的问题而交代出了自己的问题”


  知名国企——古井集团因高管涉腐败窝案近乎“全军覆没”而震惊天下。今年2月初被终审判处无期徒刑的王效金,因被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提及,于2月末再次成为热点人物。
 

  王效金原为古井集团董事长、总裁,因受贿罪入狱。在他前后,已有十余名古井集团原高管也因受贿罪领刑。


  律师祁快乐曾是古井贡原总经理甘绍玉的代理律师。祁透露称,2007年,亳州市纪委调查这些高管,最初的目的是让他们交代王效金的问题,但他们都交代出了自己的问题。


  改制方案曾引发职工抗议


  2003年年底,王效金开始了古井的改制之路。由于产权不清、经营状况下滑的原因,其时,古井改制势在必行。


  从1998年始,古井贡开始走下坡路,2000年,酿酒规模收缩,2001年,辞退了900多名农民合同工,而且从2002年到王效金落马时,古井贡职工半年生产,半年放假,放假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两三百元。


  在生产月份,普通工人的工资仍然只有八九百元,已经低于安徽省平均工资水平。


  但2004年初,当王效金公布改制方案时,却引发了职工们的不满和反对。


  此改制方案是“全体员工持股、管理层持大股”,即将古井集团不良资产剥离,保留优良资产,经过评估作价,以净资产为基数,转售深圳万基集团60%股权,余下40%在内部分配。


   按照上述方案,古井集团普通职工平均每人将分到3万股左右的股权,副总经理以上的高层则平均分到80万股左右的股权。员工根据公布的细则计算出,王效金一人拿到1000万股股权,古井集团党委书记杨光远则获得700万股的股权。


  职工认为,此种分配严重不公。2004年3月3日,数千职工聚集在古井大酒店和火车站,举着“支持改制,反对不公”的标语表示抗议。当时已经到达合肥并准备赴京参加全国两会的王效金,不得不立即赶回。事态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得以平息。


  国企掌门难越“59岁现象”


  王效金的改制方案正是MBO(管理层收购),那时,这被视为国企改制的一道良方,因为MBO实现了“所有者”在位的产权关系。


  不久,MBO引起了以为代表的学者的质疑,海尔的、长虹的倪润峰等均被点名批评。


  2004年8月,国资委等四部门紧急颁发了《关于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彻查国企改制、产权转让两大国有资产流失“命门”。


  当年9月中旬,安徽省国资委下发了特急文件,要求省内地市的国资部门对国企产权转让情况自查。古井集团制订的改制方案被有关部门否决。


  此后,改制的主导权逐渐从王效金落到亳州市政府手上。


  2005年11月到2007年3月,古井集团100%股权在合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但数度流拍,最终转让底价从10.8亿元降至9.8亿元。


  曙光出现于2007年4月13日,泰国国际饮料控股有限公司终于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据一位知情者称,签字仪式都已经安排好了,出席的领导也已准备就绪。


  但当天晚上,王效金就被安徽省纪委带走。之后,泰国国际饮料控股有限公司提出延迟签订协议。


  亳州市相关部门解释说,最终没有签订转让协议的原因是“在具体合同条款上有分歧”。


  一位评论人士认为,近年,国企“59岁现象”,在于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管理层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在国有股减持、引入战略投资者、变相管理层收购或管理层持股等问题上,与当地政府往往达不成一致。“最终的牺牲品往往是企业。”


  司法机关的调查显示,在改制中,王效金和收购方都有着不同寻常的来往。


  11名高管栽在受贿上


  王效金最终因为被举报倒在古井改制的路上。


  安徽省检察院一位知情人士称,“如果他没问题的话,别人即便想检举也(拿他)没有办法。”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王效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原材料采购、合股经营、企业收购、企业经营、资金拆借、广告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07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


  今年2月初,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效金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


  2007年,古井集团管理层经历“大换血”的阵痛。包括王效金在内,古井集团先后有11名高管皆因受贿罪被查处。


  而在员工眼中,王效金却是一个没有强烈的物质欲望的人。


  李建民曾任古井贡法律事务部主任,与王效金共事二十多年,并和王一起参加很多重要的商务活动。他回忆说,王效金可以和他们一起在地摊上吃东西,“我们递给他比较差的烟,他也会抽”。“他的办公室沙发很旧,普通职工可以随便去他办公室。而别的公司,普通员工见高层是很难的。”李建民说。


  在2007年的全国“两会”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王效金提出: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反商业贿赂。“商业贿赂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商业贿赂问题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后果将是严重的”。


  不料,一个月后,王效金自己却成为反商业贿赂的调查对象。


  权倾一时背后的监管漏洞


  王效金于1985年9月进入古井酒厂,1987年8月任原古井酒厂厂长。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王效金确实赢得了职工的尊敬。1989年,王效金引发中国“白酒革命”,他突破计划经济模式,率先步入市场经济的大海。在白酒竞争最激烈的上世纪90年代,古井贡每年都能实现几亿元的利税。


  但2007年,一位退休老干部搜集到古井贡从1991年到2000年十年间的财务报表,向记者投诉称,古井贡从王怀忠时代开始,就与当地政府官员共同谋划,偷税漏税达10亿元之多。


  古井员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多年来,古井集团欠缴了大量的员工社保金,如企业必须购买的失业、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5大基本保险,古井只为员工买了4个险种,而且欠缴保险费达7000多万元,致使员工退休金明显低于其他工厂;另外,在代缴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中,大多数只有三四十元,一个30多年工龄的老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只有60多元。“在公司有钱,国家有规定,政府有政策的情况下,他没有为职工谋福利。”这是职工对王效金的最大的不满。


  但王效金和有关人员因在地方财政上的突出贡献而受到奖励和升迁。2004年3月,王效金任亳州市政协副主席。他还当选为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一方面,王效金在当地、在古井,权倾一时;另一方面,作为国企的,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古井的多元化发展道路均告失败,造成大量的损失。


  原古井贡法律事务部主任李建民于2004年辞去主任一职,因为他的很多意见不被采纳,“原来规定50万元以上的合同都必须经我签字,由我从法律层面,对项目进行把关。但后来我的意见不被采纳,很多不能上的项目也都上了”。“谁能打垮古井?将是古井自己人”。“掌门人”王效金的这句著名语录,曾被挂在安徽古井集团办公大楼的显赫位置,如今看起来颇有些一语成谶的味道。


  ■延伸阅读


  古井高管窝案


  古井集团原高管人员中有11人涉案,目前,有多名高管先后被判刑。除王效金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外,古井集团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一审被判刑15年;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销售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郭新民一审被判处死缓;古井集团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阮昆华一审被判刑10年。其他涉案高管包括:原古井集团副总裁、古井房地产集团董事长李运杰;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基建部经理李万林;原古井集团副总裁刘俊德;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朱仁旺;原古井集团副总经理、质量部经理卢建春;古井集团原副总经理兼上海野太阳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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