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各市州人事局、新闻出版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各新闻出版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我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材料的报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人事厅、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2]50号)规定,从2003年起凡是申报晋升出版系列副编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已经通过了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由其它系列的副高职称转评出版系列副编审的,暂不作上述要求。
二、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2]46号)精神,凡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在正式上报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组织实施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状况;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主要工作业绩、成果;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著作的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名称等情况。申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的,要在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意见,并加盖单位行政负责人、经办人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上报。申报材料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参评。
三、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继续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由申报人或基层单位录入参评人员基本信息,形成电子文档后,通过磁盘逐级汇总上报到省职改办。
四、申报人员应按要求通过“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录入相关信息,并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用胶固定装订线)。
五、为了确保送审材料全面、准确,便于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省人事厅的有关要求进行整理。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不装订外,其余评审材料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部分分类整理、装订,并分别附上“×××同志申报×××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同志申报×××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封面(破格申报人员须在封面注明“破格”两字)。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排列顺序: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3、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或者《聘任合同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只要求晋升副编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
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用A4纸粘贴);
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中级合格证》或者《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级合格证》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1955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申报人员提供,详见湘人发[2003]39号文件);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经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或者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根据省人事厅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必须提交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并经省人事厅验印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的复印件;
8、2002至2007年连续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9、破格申报人员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成果、业绩与论著论文材料(用A4纸复印或粘贴)。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条件见湘职改字[1999]24号文件,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供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通知面试;
10、部队转业或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如果资历、台阶和外语成绩达不到正常申报要求的,需提供军转安置行政介绍信或工作调动行政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等有关证明材料(用A4纸粘贴);
1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每项内容必须有2个证明人签字,否则无效)。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排列顺序为:
1、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 份,用A4纸打印);
3、《个人述职报告》(1份,用A4纸、仿宋四号字打印);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单位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5、选题报告、审稿意见或栏目设立意见(1 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
6、代表作品(论著、论文)原件及其它材料(见附表);
7、可以说明个人业绩、水平的其它论文、论著原件及相关材料验证后的复印件(用A4纸)。
(三)各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时,请通过“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按系列分别打印《申报评审XX年度 XX系列XX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用A3纸打印,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信息文档。要求审核人、填报人在打印花名册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评审材料目录、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聘任合同书、年度考核登记表、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参评人员花名册等表格可以从湖南人事编制网站(http://www.hnrst.gov.cn)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湖南职称网——申报表格”中下载。
六、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参评材料中页数较多的杂志或大部头著作可不装订。
(二)报送材料要求规范、齐全、精简,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所送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参评对象请自留有关材料底稿,除《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外,其它材料一般不清退。
(四)申报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由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于2008年8月27日—29日直接报送省职改办指定地点,凡不按时报送的评审材料或个人报送的评审材料一律不接收。
(五)出版系列初定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派人取回评审材料,至2008年12月31日尚未取回的评审材料,出版系列职改办将不再保留。
(六)若有疑问,请向湖南省出版系列职改办咨询。联系人:刘章宇、张利华;联系电话:0731—4302611、4405009。
- 2009-02-2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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