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专项整治总结
根据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金食安委[2006]9号文件《金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就农业部门职责范围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1.检查了全市饲料经营企业和兽药经营企业9家。未发现使用和销售瘦肉精、有机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2.落实了全市养猪场的告知承诺制度,并通过养猪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对20家较大规模的养猪大户进行了尿样抽检,105份尿样瘦肉精全部为阴性。
3.加强了屠宰场生猪屠宰前的检测和外地货源生猪的检疫和瘦肉精的检测,共检测850头份,瘦肉精全部为阴性。(目前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工作暂时由我局实施)
- 2009-02-20瘦肉精专项整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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