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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遭禁

       日前,国家五部委对“医疗药品广告”下发紧箍咒。今后,名人不能再以主持人、患者的形象为药品担当宣传大使。然而有网友表示担忧:虽然明令禁止,但只管不罚,怎么能够让明星停止追逐金钱的脚步?

  “医疗明星”支持新令

  昨日,网友纷纷贴出为医疗健康类广告当“托儿”的艺人

。孙桂田曾在《家有儿女》中扮演姥姥,在网上的曝光帖中,她被指“在不同的药品广告中患上了不同的病”,包括牙龈萎缩、牙周炎、风湿骨病、肺气肿、肾病、心脏病等。在很多电视台播放的《德江讲故事》,观众开始还真以为是一档讲故事类型的节目,其实这也是广告,推销一种降压表。

  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孙桂田表示再也不接这种广告了,“既然有这个规定,咱不接就是了,本来演戏才是演员的本职工作。”而曾经惹上官司的李彬、大兵很支持刚刚出台的规定,认为这其实也是对演员的一种保护。

  高额广告费驱使明星当“托儿”

  为何演员不惜名誉,愿意为这些广告做宣传呢?昨日记者采访了一位经纪公司的负责人,他直言不讳地说:“都是为了钱。”

  这位经纪人介绍,演员本身并不愿意接拍医疗广告,这对他们的形象一点好处都没有,主要是利益驱使。“你看刘德华、周迅怎么不接拍这种广告呢?广告商都找的是二线、三线,甚至不入流的演员做宣传。比如一个三线明星,接拍一部戏一集才1万,代言一个广告就轻松赚到四五十万,何乐而不为呢?”

  网友称只禁不罚收效甚微

  有关名人做虚假广告,为医疗机构、保健产品做不实广告早已被外界诟病。很多国家和地区明星做广告都要受到法律明文约束,如在英国,负责电视广告监管的“独立电视委员会”对医药广告文字的规定有36条50多款。

  而在我国台湾地区,也有类似的法律规定,如推荐人的陈述不实或并未真正使用过该产品,而向消费者伪称使用过该产品且效果显著,将构成违反“公平交易法”的虚假广告行为,不但要受到处罚,消费者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有网友认为,比较好制定出相关法律,来限制演员、名人为医疗节目做广告。若有演员、名人违规,相应的惩戒措施将及时跟进,确保法律的威严。本报记者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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