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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

       基于目前我国的国情,户籍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涉及政策、经济、社会体系、保障结构等诸多方面,户籍制度改革必须遵循现实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这一论断,也为户籍改革指明了方向。2008年10月1日,浙江省嘉兴市的“农业户口”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从这一天起,嘉兴市建立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和按居住地划分的人口统计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分类管理模式,全市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见10月15日《人民日报》)。

  作为城乡二元结构的突出表现形式,随着今年各地不断推出的户籍改革新举措,户籍制度改革再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专家表示,2020年前,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将有实质性突破。今年以来,一些省市率先推行了户籍制度改革,破冰举措迭出,比如云南、湖南、江西、深圳等省市宣布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的“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实行“一元制”模式,辖区各个基层的人口统称为居民户。应该说,取消农业户口,将每一个自然人统称“居民”,这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迈出的第一步,的确具有破冰之举。但是上述户籍制度改革更多体现在形式上而非实质上,户籍制度的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基于目前我国的国情,户籍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涉及政策、经济、社会体系、保障结构等诸多方面,户籍制度改革必须遵循现实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就目前来看,制约户籍制度深入改革的难点,不是一个“名称”问题,而是一个“属性”问题。所谓属性,意即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地域属性、身份属性和地位属性。让我们先来看看地域属性,地域是对一个人、一个家庭所处地理位置的基本定位,是区别于一个人、一个家庭的自然属性,这个属性不能变。比如明明出生在上海,非要说出生在北京,这就不是实事求是。地域属性的价值在于,能够区别于一个人的生存、生活环境,也是一个人属于何地方人的标志,不能混淆。二是身份属性。身份属性决定一个人的基础身份,比如,建立出生档案,记录成长历程等,有人说应该取消身份定位,这恐怕很不现实,毕竟我国有十几亿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这些基础信息资料从一个人出生到死亡,必须细化和规范。再有就是地位属性,一个人在社会中是有各自的社会地位的,社会地位广义上是平等的,但是现实中是有差异的,比如文化程度、工作岗位、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这不可能“平均化”,也不可能随意化,需要严格标明和界定。

  有人认为,改革户籍制度要大刀阔斧,要简单化,甚至有人提出一个人拥有一个足矣。这种概念化的推论虽然符合未来发展趋势,但是在目前社会发展不平衡、我国人口众多的情况下并不具有可行性,从现实情况来看,户籍制度改革应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要坚持扎实推进、稳中求胜的原则。户籍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走回头路,必须充分论证,稳扎稳打;其次要尽快确立改革思路和方向。这个改革思路和方向要符合我国国情。比如说,要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实现人口有序分流和居住。很多城市的管理者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时疑虑颇多,主要担心在户籍制度改革后,大量人员无序涌向大城市,导致人口膨胀,社会矛盾增多、管理难度加大。消除这种担心的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转变城市发展思路,少际化大都市,多建有利于民生的中小城市,这样才能安定、稳定人心,并逐步实现有序、规范的人口流动。

  同时,还要合理稳妥的处理大城市户籍问题。进入大城市生活是很多人的梦想,有的人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购买了房子,但并非真正的居民;有的人在某个城市工作,而户籍却在原籍,人户分离是一个最棘手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户籍制度改革很容易成为夹生饭。

  总的来说,户籍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二元制向一体化转变也是发展目标。但是,户籍制度的改革重在统筹规划、科学设计、精确指导。户籍制度改革不能各自为政,要有全国一盘棋思想,改革攻坚的着力点除了户籍制度本身之外,还应该从户籍制度的外围寻求解决的办法,也就是说,尽快实现城乡一体化,让“宜居”城市遍地开花,促使人们的观念转变,把“宜居”作为追求,传统的户籍的概念才能逐渐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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