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舞龙事件
8日,贵州德江府因安全因素,禁止群众在主城区舞龙。部分舞龙人员对受到制止不理解,聚众围堵府,并与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先后引来约2000名群众围观。冲突造成3名警察和5名群众受伤。(2月9日新华网)
贵州又一起大规模的官民冲突,而且发生在中国传统节日——元宵节,给佳节蒙上阴影。在我看来,这种官民冲突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是不应该发生的。
一年一度的元宵节,群众用传统的方式庆祝一下,无可厚非,千百年都这么过来,为何独独今年不行?群众不理解是肯定的。府出于安全考虑,似乎“理由”也很充分。问题是,为了群众安全是否就要禁止在主城区舞龙的做法确是值得商榷的。
其实,维持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并非只有禁止一途。做好安全预案,加派安保人手,做好规划引导,及时疏通交通……都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群众安全。区区舞龙活动,人流能多过北京奥运会?奥运会都能保障群众安全,一个舞龙活动有何困难?只要工作做细、做足,安全是有保障的。
退一步说,即使存在一些隐患,是否就该一禁了之呢?这里我们不妨看看西班牙小城潘普洛纳有百年历史的传统节日——奔牛节。公牛在狭窄的石板街里狂奔,群众在前面夺路而逃,跑得慢者轻则被撞倒,重则被牛踩伤刺伤。如此血腥与不安全的活动,延续百年,也没听说西班牙政府要禁止。相形之下,舞舞龙狮,放放,算是十分安全、十分文明的了。
不理民意,罔顾传统,动辄一个“禁”字,折射出管理者的傲慢与懒惰——与其花精力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不如发个禁令,一了百了。在民智渐开、民主成风的今天,用这种思维、态度、作风去行政,管理社会,碰壁是必然的事。而且在群众有意见,群情激愤的情况下,当地政府仍然不懂转弯,不肯作出让步,直至酿员受伤的群体性事件。因为这点小事,酿成群体性事件,造成群众与政府的不合作、不信任,让社会付出如此巨大的成本,你说值得吗?
在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各级政府都把“”当作重中之重的当下,为了这一点小事,弄成这个样子,确实没有必要,当地政府应该关起门来面壁一番。对民意多些理解,对传统多些尊重,并且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服务意识,做好管理工作,许多官民冲突是可以避免的,这就是事件给我们的教训。
- 2009-02-10德江舞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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