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扫墓摔伤就医 拍X光片后索要“辐射损伤费”
拍X光片后索要“辐射损伤费”
南京一位老太在扫墓纠纷中摔伤,其亲属一怒之下向对方提出“新型”索赔
昨天早晨,家住南京和燕路吉祥庵的李老太和老伴来到栖霞区门坡附近一座小山给先人祭扫,为坟头费问题与看山的师傅起了争执。对方在转身时,不小心碰倒了李老太,导致她在山坡上滚了两圈,经附近社区医院X光诊断为右手骨折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李老太的女儿一怒之下除向对方索要医药费用外,还要求赔偿500元“辐射损伤费”。
意外的是
上坟祭扫时 被看山师傅一个转身碰倒了
今年68岁的李老太和老伴一道来到门坡附近一座小山上来给自己的父母上坟。那儿的坟茔基本都是土坟,并非公共墓地,往年都是托那里的一位看山的老师傅张某看管。当天,李老太和老伴到了山上的坟前准备祭扫,多年来替他们看管坟茔的张某和他们寒暄过后,就帮他们一起清理坟墓周围的荆棘杂草,还帮助他们挖了一个土坟头堆放在坟茔上供他们插柳条。
祭扫快要完毕时,李老太的老伴掏出了40元钱答谢看山的张某。没想到,张某见只给两张二十元的钞票,心里有点不高兴。还暗示说,现在许多东西都在涨价,生活费也高,这看管坟墓的事也该提一点价了,别的人家都提高了。李老太夫妇一听就不高兴,不愿意多给。一言不合,张某也很生气转身就要走,可能转身动作大了点,无意中碰到了李老太,身材瘦小的李老太没站稳跌倒了,还顺着山坡滚了几米。她老伴和张某见状,慌忙下去将她扶起。
更意外的是
拍完X光后 要了医药费再要“辐射损伤费”
李老太被扶起后,除了感觉右手和胸部疼痛外,其余并无大碍,而且还能走路,但毕竟年事高了,去医院检查才放心。于是老夫妻俩随即去附近的社区医院朗盛医院检查。李老太描述自己的右手和胸部疼痛,担心有骨折。不过接诊医生说,从外部看右手、胸部及躯干部有挫伤,至于是否有骨折,必须借助辅助检查才能确诊,也就是拍X光片。
不久,X光检查结果出来了,李老太的右手拇指骨折,胸部骨头未见异常。知道这个结果后,张某可能觉得与自己有关,提出除了看病的一百多元医药费和检查费由他来出外,今年的“坟头费”也免了。可闻讯赶到的李老太女儿在得知事情原委后,却不答应。她说:如果张师傅当初省事一点,不要太贪,就不会造成母亲受伤,再说在医院受了放射线的检查,X光是辐射,对人体有害,向张某提出除了医药费和检查费,还得再赔偿500元的“辐射损伤费”。
张某一听“辐射损伤费”,有点恼怒,认为这是在“讹”他,拍X光片的时候,总共就拍了两张,而且医生还给张老太穿了防护服,“辐射损伤费”一说不合情理。可是李老太的女儿不依不饶,还说自日本核泄漏后,看过许多有关辐射方面的报道,她认为做X光片对人体是有害的,如果张某当初不谈上坟提价,她母亲不会受伤,也免遭X光检查。她提出“辐射损伤费”同时也是给他一个教训,这合情理,绝不是讹诈。最终,在大家协调下,张某又赔了300元,但他说这绝不是辐射损伤费,而是出于同情心。
- 医院
正常X光医学检查对身体损伤很小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朗盛医院放射科的医生。该医生说,拍X光片对身体的损伤是要看使用剂量,正常医学检查对身体损伤甚小,他说在给李老太做检查时,给她穿了防护服,而且只拍了两张X光片,在拍胸片时,遮挡了甲状腺等部位,应该来说辐射损伤是在身体能承受范围的。“要说X光辐射,我们放射科医生也经常被照射,有些医疗检查手段是必须的。”该医生坦言,《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中规定,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部位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 律师
“辐射损伤费”是自创 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对于这起纠纷中所谓的“辐射损伤费”,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饶奋斌律师认为:在我国人身损害方面的法律法规上,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没有“辐射损伤费”一说,此项赔偿只是当事人独创,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 2011-04-07老太扫墓摔伤就医 拍X光片后索要“辐射损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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